面包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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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包契約 - 簡介

    突尼斯推行所謂“面包契約”,即“雖沒有自由、沒有民主,但是政府承諾盡力保證經(jīng)濟發(fā)展,讓民眾生活好過”。

    突尼斯流血沖突現(xiàn)場

    盧梭提出了“社會契約”,而突尼斯有突尼斯特色的“面包契約”。這份政府與百姓間心照不宣的約定自從1956年突尼斯獨立以來一直存在。因為突尼斯民生資源的緊缺,政府以“面包”換取百姓的順從,所說的“面包”可以是面包,也可以是糖、茶、咖啡、煤油,抑或是教育、醫(yī)療、住房資源等。

    突尼斯政府控制的國家穩(wěn)固基金會和國家就業(yè)委員會,以補貼形式分配這些民生物資,可以說“面包契約”取得了部分的成功,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基金會的財源很大一部分卻來源于老百姓,突尼斯窮困百姓必須“翻遍口袋”找錢為國家貧困緩解計劃提供資助基金,可以說,突尼斯百姓是自己養(yǎng)活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