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亦省稱“ 審刑 ”。 宋 代于禁中設(shè)立的官署,其職務(wù)是檢查大理寺所審理的案件,并上報中書省。《宋史·職官志三》:“ 淳化 二年,增置審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兩省充,詳議官以京朝官充,掌詳讞大理所斷案牘而奏之。凡獄具上,先經(jīng)大理,斷讞既定,報審刑,然后知院與詳議官定成文草,奏記上中書,中書以奏天子論決?!?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 淳化 ,又置審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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