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官
liú guān
  • 拼 音:liú guān
  • 注 音:ㄌㄧㄨˊ ㄍㄨ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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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明 清 時朝廷派遣到 川 滇 黔 等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地方官。因其有一定任期,非世襲,非土著,有流動性,故稱。《明史·鄧廷瓚傳》:“請改為府縣,設(shè)流官與土官兼治,庶可久安?!?清 侯方域 《豫省試策五》:“竊聞往者二三藩王皆得以用人殺人,而諸從龍於舊邸者,或出為流官,或中司大柄。” 吳晗 《朱元璋傳》第四章二:“如土司內(nèi)部發(fā)生糾紛,或反抗朝廷失敗后,往往被收回境內(nèi)統(tǒng)治權(quán),直屬朝廷,改用流官治理,叫做‘改土歸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