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鴻案
liáng hóng àn
  • 拼 音:liáng hóng àn
  • 注 音:ㄌㄧㄤˊ ㄏㄨㄥˊ 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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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東漢 梁鴻 家貧好學(xué),不仕,與妻 孟光 隱居 霸陵 山中,以耕織為業(yè)。后避禍去 吳 。居人廡下,為人舂米,歸家, 孟光 為之備食,舉案齊眉。世傳為嘉話。見《后漢書·逸民傳·梁鴻》。后以“梁鴻案”概敘其事,寓夫妻恩愛之義。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他人行別樣親,俺根前取次看,更做到 孟光 接了 梁鴻 案。” 明 梅鼎祚 《玉合記·參成》:“我雖慚 司馬 之琴,愿舉 梁鴻 之案?!薄都t樓夢》第四九回:“那‘鬧簡’上有一句説的最好,‘是幾時 孟光 接了 梁鴻 案?’這五個字不過是現(xiàn)成的典,難為他‘是幾時’三個虛字問的有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