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
zhǔ pàn
  • 拼 音:zhǔ pàn
  • 注 音:ㄓㄨˇ ㄆ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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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唐 宋 時(shí)高級(jí)官員兼任較低職務(wù)之稱。 宋 曾鞏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閑慢曹局狀》:“伏望圣慈憫惻,以臣老母見在京師,與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親養(yǎng)?!?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 宋 初承 五代 ,三省無專職,臺(tái)省寺監(jiān)無定員,類以它官主判。”

  • 英文翻譯

    1.【法】 principal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