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清 制,欽差及三品以上外任官員,赴任時謁見皇上辭行,謂之“請訓”。《清會典事例·吏部·道府告假》:“ 乾隆 十六年諭:道府等官,於請訓赴任時,有面奏暫假回籍經(jīng)允準者,皆於次日具呈吏部覆奏。”《官場現(xiàn)形記》第四回:“無奈實缺巡撫已經(jīng)請訓南下,不日就要到任?!?湯志鈞 《戊戌變法人物傳稿·袁世凱》:“初五日請訓……赴車站,抵 津 ?!?/p>
回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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