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 齊 崔杼 弒其君 莊公 ,“太史書曰:‘ 崔杼 弒其君。’ 崔子 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南史氏 聞太史盡死,執(zhí)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后因以“太史簡”為史官臨難不茍,敢于秉筆直書的典實。 宋 文天祥 《正氣歌》:“在 齊 太史簡,在 晉 董狐 筆?!?/p>
CopyRight ©2019-2025 學(xué)門教育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魯ICP備19034508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