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諮
jì zī
  • 拼 音:jì zī
  • 注 音:ㄐㄧˋ ㄗ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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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宋 代的官場文書用語。謂記錄并向上稟報。 宋 龐元英 《文昌雜錄》卷二:“御史中丞知雜事禮上祥瑞案,三道皆判‘記諮’,不見出何故事。駕部 王郎中 云:‘諮亦誥之義,如尚書省案式郎中侍郎判六諮名示之類。記未詳。’余以謂尚書省案式至尚書亦曰依判諮。注:非通僕射判者,不須諮;至僕射,但書依判而已。然則記諮者,恐是應記諮於上也。亦未知果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