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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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非共同體”(EAC,EastAfricanCommunity)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員國以共同的“斯瓦希里”文化為背景,組成統(tǒng)一經(jīng)濟互助合作體,簡稱“東非共同體”。東共體約1.34億人口,其宗旨是加強成員國在經(jīng)濟、社會、文化、政治、科技和外交等領域的合作,協(xié)調產(chǎn)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共同發(fā)展基礎設施。

    東非共同體(英文:East African Community,簡稱 EAC)是由肯尼亞、烏干達、坦桑尼亞、布隆迪和盧旺達五個東非國家組成的區(qū)域性國際組織,總部設于阿魯沙。

    東非共同體(簡稱東共體)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員有坦桑尼亞、肯尼亞和烏干達三國,后因成員國間政治分歧和經(jīng)濟摩擦于1977年解體。1993年11月,坦、肯、烏三國開始恢復合作;1996年3月14日,三國成立東非合作體秘書處。1999年11月30日,三國簽署《東非共同體條約》,決定恢復成立東非共同體。2001年1月15日,三國在坦桑尼亞阿魯沙舉行東非共同體正式成立儀式。2001年11月,東非議會和東非法院成立。2004年,三國簽訂條約,成立關稅同盟,于2005年1月生效。

    2007年6月18日,布隆迪與盧旺達兩國正式加入東非共同體,成員國增至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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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非共同體 - 宗旨

    加強成員國在經(jīng)濟、社會、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領域的合作,協(xié)調產(chǎn)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共同發(fā)展基礎設施,實現(xiàn)成員國經(jīng)濟和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逐步建立關稅同盟、共同市場、貨幣聯(lián)盟,并最終實現(xiàn)政治聯(lián)盟。

    東非共同體 - 成員

    坦桑尼亞、肯尼亞、烏干達、盧旺達和布隆迪。

    第13次東非共同體(東共體)成員國首腦會議2011年11月30日在布隆迪首都布瓊布拉發(fā)表公報稱,由于不符合地理位置相鄰原則,首腦會議決定拒絕蘇丹加入東共體的申請

    由于蘇丹不與東共體現(xiàn)有5個成員國中任何一個在地理位置上相鄰,故暫不考慮其2011年6月遞交的加入東共體的申請。對于新成立的南蘇丹加入東共體的申請,首腦會議決定成立一個部長級委員會對其申請進行審查,并將在未來某個時間做出決定。

    東非共同體 - 主要負責人

    首腦會議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F(xiàn)任主席布隆迪總統(tǒng)皮埃爾·恩庫倫齊扎(Pierre NKURUNZIZA)。部長委員會主席為肯尼亞東非與地區(qū)合作部長約翰·科艾奇(John Koech)。秘書長為盧旺達人理查德·塞茲貝拉博士(Dr. Richard SEZIBERA),2011年4月任職。

    東非共同體 - 組織機構

    (1)首腦會議:由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組成,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應成員國要求并經(jīng)成員國一致通過可舉行特別會議。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一年。

    (2)部長委員會:由成員國負責地區(qū)合作或指派的其他部長組成,是共同體政策機構。其職能是在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負責為共同體有效與協(xié)調運行及發(fā)展制定政策;向東非議會提交法案;向首腦會議提交年度報告;建立處理不同事務的部門委員會等。每年舉行兩次會議,應成員國或委員會主席要求可舉行特別會議。部長委員會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一年。

    (3)協(xié)調委員會:由成員國負責地區(qū)合作事務或指定政府部門的常秘組成,負責向部長委員會提交工作報告和建議、執(zhí)行部長委員會決定。一般每年舉行兩次會議,應委員會主席要求可舉行特別會議。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

    (4)部門委員會:應部長委員會指示成立,負責處理部長委員會指定事務。

    (5)東非法院:系共同體司法機構。職責是確保條約得到履行,負責相關條約的解釋,并向首腦會議、部長委員會、成員國和共同體秘書處等提供法律咨詢。每個成員國可提名2名法官,由首腦會議批準任命。院長和副院長須來自不同成員國,院長由成員國法官輪流擔任。

    (6)東非議會:系共同體立法機構。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議長由成員國議員輪流擔任。議員任期5年。

    (7)秘書處:是共同體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設秘書長、副秘書長、法律顧問等。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首腦會議任命,由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5年。

    東非共同體 - 主要活動

    截至2011年10月,東共體共舉行了十三屆首腦會議和五屆特別首腦會議。

    2004年11月,東共體召開第六屆首腦會議,坦、肯、烏三國總統(tǒng)簽署了“加快東共體一體化進程時間表”,提出2010年1月前成立“東非聯(lián)邦”。

    2006年4月,東共體召開第七屆首腦會議,決定2010年1月建立東非共同市場;審議了“東非聯(lián)邦快車道計劃”執(zhí)行情況報告;討論了布隆迪、盧旺達兩國申請加入東共體的問題;制定了《東非共同體第三個發(fā)展戰(zhàn)略(2006-2010)》。

    2007年6月,東共體召開了第五屆特別首腦會議,峰會正式吸納盧旺達、布隆迪為東共體成員;并計劃于2009年就建立“東非聯(lián)邦”舉行全民公決;2010年成立東非共同市場。

    2009年4月29日,東共體在阿魯沙召開第十屆首腦會議,坦、肯、烏、盧、布五國元首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表示將于2009年11月簽署建立共同市場的條約,爭取在2010年年初正式啟動共同市場。

    2009年11月20日,東共體在阿魯沙召開第十一屆首腦會議,5國首腦共同簽署了《東非共同體共同市場議定書》,議定書經(jīng)成員國批準后將于2010年7月生效。

    東非共同體 - 同中國關系

    1998年5月,中國駐坦桑尼亞大使代表中國政府出席東非合作體道路網(wǎng)捐助會議。

    2003年5月,中國駐烏干達大使應東共體秘書處邀請出席在坦桑尼亞舉行的東非共同體使節(jié)會議。

    2008年5月,東共體五國負責東共體事務的部長代表團訪華。外交部副部長王毅、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分別會見代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