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詞語
亦作“ 周納 ”。彌補漏洞,使之周密。引申為羅織罪狀,陷人于罪。《漢書·路溫舒?zhèn)鳌罚骸吧献辔穮s,則鍛練而周內(nèi)之。” 王念孫 《讀書雜志·漢書九》:“今案內(nèi)讀為‘納’,納者,補也;周,密也……謂密補其奏中之罅隙?!薄睹魇贰畈﹤鳌罚骸捌浜?張居正 逐 拱 ,將周內(nèi)其罪, 博 毅然爭之。” 魯迅 《三閑集·序言》:“我以為無產(chǎn)階級是不會有這樣鍛煉周納法的,他們沒有學(xué)過‘刀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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