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判
huā pàn
  • 拼 音:huā pàn
  • 注 音:ㄏㄨㄚ ㄆㄢ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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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1).舊時官吏用駢體文寫成的語帶滑稽的判詞。 宋 洪邁 《容齋隨筆·唐書判》:“ 唐 人判語必駢儷,今所傳《龍筋鳳髓判》及《白樂天集·甲乙判》是也……世俗喜道瑣屑遺事,參以滑稽,目為花判。” 宋 劉克莊 《送趙司理歸永嘉》詩:“客談花判健,民道李官清?!?br>(2).引申為判決。 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第三折:“你可甚端冕臨三輔,調(diào)弦理萬民,剗的點檢他這姻緣簿,花判他這有情人。”
    (3).猶評判。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小謝》:“ 秋容 素不解讀,涂鴉不可辨認,花判已,自顧不如 小謝 ,有慚色。” 何垠 注:“花判,如五花判事,猶言判其好丑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