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古籍
  • 練兵實紀 卷六?練營陣第六(行營)·第十八.治貿(mào)易

    作者: 《練兵實紀》戚繼光
      軍行所至地方,須用糧折工食白銀兩平交買。寧讓毫厘,使市人心悅,不日諸貨益集,物價自賤,如有強買爭斗,及擅取人田園瓜果,有主薪菜,砍伐人樹木,作踐人田產(chǎn),燒毀人房屋,奸淫婦女,偷盜財物,犯必以軍法從事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