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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指歸 戰(zhàn)員的分析--棋子
作者:
《象棋指歸》賈題韜
棋子乃用以戰(zhàn)斗之戰(zhàn)員。其類凡七:曰車、曰炮、曰馬、曰相、曰士、曰兵、曰將。夫不知兵者不能用兵,理屬自明,不待詞費。茲將各子之特點、實力、用法,分述于下:
(一)車
特點:勇猛迅速,攻、守、進、退,無往不利。
實力:占第一位,可當馬或炮之二倍。
用法:起手布局,應早出以策應各方。否則雖強必弱,雖先必后。橫出直出,或左或右,須視局勢之向背而定,不得隨手。
中局沖殺,應留有余地,以便進退。以車于戰(zhàn)員中,具有主力作用,敵人與其一舉一動,無不注意之消息之,以圖制其死命,此宜謹者也。
殘局殺和,變化綦繁,大抵敵方缺士者,不得輕與兌換,宜配馬、兵;缺相者宜配炮、兵;士、相全者,宜配馬、炮、兵。
(二)炮
特點:行動迅速而易于成勢,遙制對方,聯(lián)系諸子,使前、后、左、右如常山之蛇,有擊必應;如布電之網(wǎng),有觸必發(fā);憑籍士、相,攻守兼施,凡局勢多以之為主。
實力:次于車,一般以為馬、炮相較,各有殊勝,此大不然,馬行緩,炮行速,馬系于一方,炮關乎全局。殘局之中,就攻的方面言,馬固較優(yōu),然守的方面則較為絀;且炮可以籍士、相而攻守兼施,攻不如馬者,特在缺乏士、相之時,尚不得一概而論也。臨局非得先手,萬不可輕以炮換馬。
用法:起手所重在勢,宜深藏以蓄之,輕發(fā)則弱而無力,且有全局散渙之虞。宜有余子為之前,則遙制之力大;宜置于橫通之線,則閃擊之用神。敵缺象而有士時,最有利于炮之攻勢,不得輕與兌換。殘局應退守我方,借士、相而為運用。
(三)馬
特點:回環(huán)跳躍,盤旋曲折,線的活動較車、炮為遲緩;面的活動活動則較廣泛而靈動;以車、炮之四方指顧,尚不若此之八面玲瓏也。其行曲,其力柔,其神逸,枯澀簡單之局,得之則錯綜變化之致,儒將風流,于馬有之。
實力:僅次于炮。
用法:馬行緩,且有絆腿之限制,故全局宜置于可據(jù)之地,為守兵之用。必有較守兵為大之代價,始可進攻。進攻則須輔之以車、炮或二馬連環(huán),以防敵人之扼制。殘局宜攻,如缺相時,須視局勢之強弱而為進退,以與相可互補以為守也。(四)相
特點:保衛(wèi)將(帥),固其專司,而尤在協(xié)調(diào)諸子,使得籍以成勢。例如,當頭炮、纏角馬等局均以相口為據(jù)點;擔子炮、單提馬等局均以相為間架;傷車、馬、炮其勢弱,傷相者其勢危,誠哉其輔弼之用矣。實力:次于馬。
用法:前局宜靜,輕動則有有害局勢之嚴整。“當頭兵”為其前護,宜珍惜勿失,失之則相易受威脅,連環(huán)起飛,須避炮鋒;遇馬飛抵,最善絆腿。殘局宜動,可以遮將;可以搪馬;可以閑,以窺敵之動靜;可以隔,加強炮之攻勢。如有缺時,宜留馬以備救補,并亟應設法消滅對方之炮減少危險。(五)士
特點:大體同于相,唯活動范圍較狹,腹心之用為勝耳。
實力:次于相。
用法:前局宜靜,殘局亦不宜輕動。避炮鋒宜順補;避車鋒宜背補;避馬鋒宜角補。與炮有攻守相濟之功,尤于殘局時為然,于缺士時為切。
(六)兵
特點:其數(shù)最多,勇于犧牲,殺之不易盡,死之大有功。
實力:次于士。
用法:此當據(jù)其位置而言之: “當頭兵”最重要,除當頭炮局,前局不宜輕動;三、七路之兵宜早動,至少宜動一面,以免礙馬之前進,且必進一步于“相口”,始有據(jù)點也;邊兵,則對方躍邊馬者始宜動,否則亦以靜為宜。殘局前進,須有護援,進至橫線第七路,即應慎審,不可輕下。我方車、炮得勢者,宜以兵破其相;車、馬得勢者,宜以兵破其士;如雙方勢力相當者,則應相機為用,又不可輕作犧牲也。(七)將
特點:諸子皆可犧牲,惟此不可犧牲;諸子為決勝負之工具,此則為決勝負之目標。
實力:就其為全局之核心言,可謂大于一切;就其實際戰(zhàn)斗力言,可謂小于一切。用法:無論全局、殘局均以靜為原則,動為例外。通常宜居中路,惟亦視攻守之強弱,以避重就輕,非可拘定。殘局之用,在走閑著,蓋惟將之閑,多不致影響全局耳。關于戰(zhàn)員之分析,略如上述。吾嘗玩其風格,車如長城,如飄風;炮如春雷,如冷雹;馬如名花,如游龍;士、相分飛,似驚寒之雁陣;兵不畏死,如鑿路之五?。粚⑹厣顚m,高風細柳。試比物興志而神會其別致,將醰醰有味于桔中之樂,而怡然于可歌、可舞、可驚、可喜之別一天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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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
特點:勇猛迅速,攻、守、進、退,無往不利。
實力:占第一位,可當馬或炮之二倍。
用法:起手布局,應早出以策應各方。否則雖強必弱,雖先必后。橫出直出,或左或右,須視局勢之向背而定,不得隨手。
中局沖殺,應留有余地,以便進退。以車于戰(zhàn)員中,具有主力作用,敵人與其一舉一動,無不注意之消息之,以圖制其死命,此宜謹者也。
殘局殺和,變化綦繁,大抵敵方缺士者,不得輕與兌換,宜配馬、兵;缺相者宜配炮、兵;士、相全者,宜配馬、炮、兵。
(二)炮
特點:行動迅速而易于成勢,遙制對方,聯(lián)系諸子,使前、后、左、右如常山之蛇,有擊必應;如布電之網(wǎng),有觸必發(fā);憑籍士、相,攻守兼施,凡局勢多以之為主。
實力:次于車,一般以為馬、炮相較,各有殊勝,此大不然,馬行緩,炮行速,馬系于一方,炮關乎全局。殘局之中,就攻的方面言,馬固較優(yōu),然守的方面則較為絀;且炮可以籍士、相而攻守兼施,攻不如馬者,特在缺乏士、相之時,尚不得一概而論也。臨局非得先手,萬不可輕以炮換馬。
用法:起手所重在勢,宜深藏以蓄之,輕發(fā)則弱而無力,且有全局散渙之虞。宜有余子為之前,則遙制之力大;宜置于橫通之線,則閃擊之用神。敵缺象而有士時,最有利于炮之攻勢,不得輕與兌換。殘局應退守我方,借士、相而為運用。
(三)馬
特點:回環(huán)跳躍,盤旋曲折,線的活動較車、炮為遲緩;面的活動活動則較廣泛而靈動;以車、炮之四方指顧,尚不若此之八面玲瓏也。其行曲,其力柔,其神逸,枯澀簡單之局,得之則錯綜變化之致,儒將風流,于馬有之。
實力:僅次于炮。
用法:馬行緩,且有絆腿之限制,故全局宜置于可據(jù)之地,為守兵之用。必有較守兵為大之代價,始可進攻。進攻則須輔之以車、炮或二馬連環(huán),以防敵人之扼制。殘局宜攻,如缺相時,須視局勢之強弱而為進退,以與相可互補以為守也。(四)相
特點:保衛(wèi)將(帥),固其專司,而尤在協(xié)調(diào)諸子,使得籍以成勢。例如,當頭炮、纏角馬等局均以相口為據(jù)點;擔子炮、單提馬等局均以相為間架;傷車、馬、炮其勢弱,傷相者其勢危,誠哉其輔弼之用矣。實力:次于馬。
用法:前局宜靜,輕動則有有害局勢之嚴整。“當頭兵”為其前護,宜珍惜勿失,失之則相易受威脅,連環(huán)起飛,須避炮鋒;遇馬飛抵,最善絆腿。殘局宜動,可以遮將;可以搪馬;可以閑,以窺敵之動靜;可以隔,加強炮之攻勢。如有缺時,宜留馬以備救補,并亟應設法消滅對方之炮減少危險。(五)士
特點:大體同于相,唯活動范圍較狹,腹心之用為勝耳。
實力:次于相。
用法:前局宜靜,殘局亦不宜輕動。避炮鋒宜順補;避車鋒宜背補;避馬鋒宜角補。與炮有攻守相濟之功,尤于殘局時為然,于缺士時為切。
(六)兵
特點:其數(shù)最多,勇于犧牲,殺之不易盡,死之大有功。
實力:次于士。
用法:此當據(jù)其位置而言之: “當頭兵”最重要,除當頭炮局,前局不宜輕動;三、七路之兵宜早動,至少宜動一面,以免礙馬之前進,且必進一步于“相口”,始有據(jù)點也;邊兵,則對方躍邊馬者始宜動,否則亦以靜為宜。殘局前進,須有護援,進至橫線第七路,即應慎審,不可輕下。我方車、炮得勢者,宜以兵破其相;車、馬得勢者,宜以兵破其士;如雙方勢力相當者,則應相機為用,又不可輕作犧牲也。(七)將
特點:諸子皆可犧牲,惟此不可犧牲;諸子為決勝負之工具,此則為決勝負之目標。
實力:就其為全局之核心言,可謂大于一切;就其實際戰(zhàn)斗力言,可謂小于一切。用法:無論全局、殘局均以靜為原則,動為例外。通常宜居中路,惟亦視攻守之強弱,以避重就輕,非可拘定。殘局之用,在走閑著,蓋惟將之閑,多不致影響全局耳。關于戰(zhàn)員之分析,略如上述。吾嘗玩其風格,車如長城,如飄風;炮如春雷,如冷雹;馬如名花,如游龍;士、相分飛,似驚寒之雁陣;兵不畏死,如鑿路之五?。粚⑹厣顚m,高風細柳。試比物興志而神會其別致,將醰醰有味于桔中之樂,而怡然于可歌、可舞、可驚、可喜之別一天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