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古籍
  • 史記三家注 卷五十三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作者: 《史記三家注》(漢)司馬遷撰 (唐)司馬貞等注
      蕭相國何者,沛豐人也?!惨弧骋晕臒o害〔二〕為沛主吏掾〔三〕。

      〔一〕索隱按:春秋緯「蕭何感昴精而生,典獄制律」。

      〔二〕集解漢書音義曰:「文無害,有文無所枉害也。律有無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一曰,無害者如言「無比」,陳留閒語也?!顾麟[按:裴注已列數(shù)家,今更引二說。應(yīng)劭云「雖為文吏,而不刻害也」。韋昭云「為有文理,無傷害也。」

      〔三〕索隱漢書云「何為主吏」。主吏,功曹也。又云「何為沛掾」,是何為功曹掾也。

      高祖為布衣時,何數(shù)以吏事護(hù)高祖?!惨弧掣咦鏋橥らL,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dú)以五。〔二〕

      〔一〕索隱說文云:「護(hù),救視也?!?

      〔二〕集解李奇曰:「或三百,或五百也?!顾麟[奉音扶用反。謂資俸之。如字讀,謂奉送之也。錢三百,謂他人三百,何獨(dú)五百也。劉氏云:「時有重者一當(dāng)百,故有送錢三者?!?

      秦御史監(jiān)郡者與從事,常辨之?!惨弧澈文私o泗水卒史〔二〕事,第一?!踩城赜酚胙葬绾?,何固請,得毋行。

      〔一〕集解張晏曰:「何與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也。」蘇林曰:「辟何與從事也。秦時無刺史,以御史監(jiān)郡?!顾麟[按:何與御史從事常辨明,言稱職也。故張晏曰「何與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是也。

      〔二〕集解徐廣曰:「沛縣有泗水亭。又秦以沛為泗水郡。」駰按:文穎曰「何為泗水郡卒史」。索隱如淳按:律,郡卒史書佐各十人也。卒,祖忽反。

      〔三〕索隱按:謂課最居第一也。

      及高祖起為沛公,何常為丞督事?!惨弧撑婀料剃?,諸將皆爭走〔二〕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dú)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為漢王,以何為丞相。項(xiàng)王與諸侯屠燒咸陽而去。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彊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何進(jìn)言韓信,漢王以信為大將軍。語在淮陰侯事中。   〔一〕索隱謂高祖起沛,令何為丞,常監(jiān)督庶事也。

      〔二〕索隱音奏。奏者,趨向之。

      漢王引兵東定三秦,何以丞相留收巴蜀,填撫諭告,使給軍食。漢二年,漢王與諸侯擊楚,何守關(guān)中,侍太子,治櫟陽。為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輒奏上,可,許以從事;即不及奏上,輒以便宜施行,上來以聞?!惨弧酬P(guān)中事計戶口轉(zhuǎn)漕〔二〕給軍,漢王數(shù)失軍遁去,何常興關(guān)中卒,輒補(bǔ)缺。上以此專屬任何關(guān)中事。   〔一〕集解應(yīng)劭曰:「上來還,乃以所為聞之?!?

      〔二〕索隱轉(zhuǎn),劉氏音張戀反。漕,水運(yùn)。   漢三年,漢王與項(xiàng)羽相距京索之閒,上數(shù)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數(shù)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為君計,莫若遣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轨妒呛螐钠溆?,漢王大說。

      漢五年,既殺項(xiàng)羽,定天下,論功行封。群臣爭功,歲餘功不決。高祖以蕭何功最盛,封為酇侯,〔一〕所食邑多。功臣皆曰:「臣等身被堅執(zhí)銳,多者百餘戰(zhàn),少者數(shù)十合,攻城略地,大小各有差。今蕭何未嘗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zhàn),顧反居臣等上,何也?」高帝曰:「諸君知獵乎?」曰:「知之?!埂钢C狗乎?」曰:「知之?!垢叩墼唬骸阜颢C,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fā)蹤指示獸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得走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fā)蹤指示,功人也。且諸君獨(dú)以身隨我,多者兩三人。今蕭何舉宗數(shù)十人皆隨我,功不可忘也?!谷撼冀阅已?。   〔一〕集解文穎曰:「音贊?!弓懺唬骸附衲相l(xiāng)酇縣也。孫檢曰「有二縣,音字多亂。其屬沛郡者音嵯,屬南陽者音讚」。按茂陵書,蕭何國在南陽,宜呼讚。今多呼嵯,嵯舊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