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古籍
  • 律條公案 寡婦改嫁照

    作者: 《律條公案》陳玉秀
    乞恩超寡事。阿苦上無公姑,下無子女,不幸夫故。家貧,鰥叔傭外,無銀買棺。借銀五兩殮用,債主坐逼。阿無來路,守制無衣無食,不守恐人刁蹬。乞察鰥寡同居不便,賜照準適超生。

    批曰:婦人從一而終,禮也。某氏夫死家貧,上無公姑可侍,下無子女可從,亦從律以常道難矣!況嫂叔同居,叔鰥嫂寡,嫂果曹令女乎,叔果魯男子乎?合與執(zhí)照,聽其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