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古籍
  • 坐花志果 凡例

    作者: 《坐花志果》汪道鼎
      一是書專記三十年以來,耳聞目見有關(guān)懲勸之事,凡年代久遠,已見前賢記載者,概不濫登,以免雷同襲取之誚。

      一是書原期雅俗共鑒,婦孺皆知。故行文務(wù)取委曲詳明,不敢以簡潔為高,轉(zhuǎn)滋晦澀,亦不敢以新奇斗異,致失本真。

      一后果前因,固貴現(xiàn)身而說法,隱惡揚善,尤為古訓所昭垂,是編凡有一善可書者姓名籍貫,茍有可征,不嫌其詳;惡事則但書事跡,不載姓名,俾孝子慈孫,不致廢書三嘆?! ∫皇蔷幨陆哉鲗?,不敢憑空結(jié)撰,蹈齊諧志怪之轍,惟書中事跡,出自友朋傳述者多,不無傳聞異事之患,設(shè)有互異處,仰祈知者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