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甘草為末,入竹筒中,瀝青封固,臘月浸于廁中,交春取出漂清,破竹懸風處陰干。
解血分毒。
(公元 1231 年)金.李杲(東垣、明之)著。二卷。辨外惑、內(nèi)傷的區(qū)別。凡精神刺激、飲食不調(diào)等引起的疾病為內(nèi) 傷病,其治療著重于調(diào)理脾胃、說明與六淫外感病的證治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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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為末,入竹筒中,瀝青封固,臘月浸于廁中,交春取出漂清,破竹懸風處陰干。
解血分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