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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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今人以五苓散去濕,亦是正理,然不能上升其氣而盡去其濕也。必須提其氣,而水乃散也。方用∶黃(一兩)人參(三錢)白術(shù)(三錢)茯苓(三錢)薏仁(五錢)芡實(五錢)肉桂(一錢)白芍(五錢)半夏(二錢)防風(一錢)柴胡(一錢)陳皮(五分)水煎服。
此方乃去濕之圣藥。防風用于黃之中,足以提氣而去濕。又助之柴胡舒氣,氣升則水散。且有白術(shù)、茯苓、薏仁、芡實,俱是去濕之品,有不神效者乎?凡有濕者,均可以此方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