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烏梅肉(二斤)檀香(三錢)白豆蔻(五錢)薄荷(三兩)甘葛(二兩)飛鹽(一兩)紫蘇為細末。煉蜜為丸。圓眼大??始脆呋活w。能止渴。
(公元 1231 年)金.李杲(東垣、明之)著。二卷。辨外惑、內傷的區(qū)別。凡精神刺激、飲食不調等引起的疾病為內 傷病,其治療著重于調理脾胃、說明與六淫外感病的證治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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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梅肉(二斤)檀香(三錢)白豆蔻(五錢)薄荷(三兩)甘葛(二兩)飛鹽(一兩)紫蘇為細末。煉蜜為丸。圓眼大??始脆呋活w。能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