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崔氏曰∶產(chǎn)婦分娩訖;將秤錘或黃石子入炭中,燒令通赤,置器中,于床前以醋沃之,可除血暈,時作為佳。
或先取釅醋,以涂口鼻,仍置醋于旁,淬火炭,使聞其氣。又一法,燒干漆,令煙熏產(chǎn)母之面即醒。如無干漆,舊漆器燒煙亦妙。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產(chǎn)后血暈分血之多少,而用治法也。產(chǎn)后血暈,總屬陰血暴亡,虛火上炎所致。夫心主血,肝藏血,肝虛則魂無所附而目暈,心虛則神不守而火乘。東垣、丹溪已悉病機之要,若良甫又分血下多少為治。如云惡露不下,上搶心而暈,此在壯實婦人新產(chǎn)下,恒有此患,當用行血破血之劑。若氣血虛弱人,血脫過多,當大補氣血為主,如大劑芎歸湯、生化湯,加人參服之可也。
《醫(yī)貫》(公元 1687 年)明.趙獻可(養(yǎng)葵)著。六卷。發(fā)明《薛立齋醫(yī)案》之說,以命門真火、真水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論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樁怍《醫(yī)貫貶》予以批評。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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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氏曰∶產(chǎn)婦分娩訖;將秤錘或黃石子入炭中,燒令通赤,置器中,于床前以醋沃之,可除血暈,時作為佳。
或先取釅醋,以涂口鼻,仍置醋于旁,淬火炭,使聞其氣。又一法,燒干漆,令煙熏產(chǎn)母之面即醒。如無干漆,舊漆器燒煙亦妙。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產(chǎn)后血暈分血之多少,而用治法也。產(chǎn)后血暈,總屬陰血暴亡,虛火上炎所致。夫心主血,肝藏血,肝虛則魂無所附而目暈,心虛則神不守而火乘。東垣、丹溪已悉病機之要,若良甫又分血下多少為治。如云惡露不下,上搶心而暈,此在壯實婦人新產(chǎn)下,恒有此患,當用行血破血之劑。若氣血虛弱人,血脫過多,當大補氣血為主,如大劑芎歸湯、生化湯,加人參服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