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四十九難》曰∶飲食勞倦則傷脾。又云∶飲食自倍,腸胃乃傷。腸 為痔。夫脾者,行胃津液,磨胃中之谷,主五味也。胃既傷,則飲食不化,口不知味,四肢倦困,心腹痞滿,兀兀欲吐而惡食,或為飧泄,或為腸 ,此胃傷脾亦傷明矣。大抵傷飲傷食,其治不同。傷飲者,無形之氣也。宜發(fā)汗,利小便,以導其濕。傷食者,有形之物也。輕則消化,或損其谷,此最為妙也,重則方可吐下。今立數(shù)方,區(qū)分類析,以列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