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被騙人
  • 拼 音:
  • 注 音:
  • 繁體字:
提交資料
  • 基本解釋

    職業(yè)被騙人 -簡介

    職業(yè)被騙人,指的是表面上也是“受害人”,但這些人又不同于普通的被騙人,因為他們自己投入的本金極少甚至根本就沒有投入本金,即使投入也是為了“拋磚引玉”。

    “職業(yè)被騙人”的共性是曾干過傳銷、直銷等工作,并擔任高管,個別人甚至還曾受到過刑事處罰,熟知各種操作手法,且具有很強的鼓動性,會借助不同平臺進行所謂的“融資項目”,而且還會緊跟形勢發(fā)展,利用國家扶持和鼓勵的涉農(nóng)、涉及民生等項目來博取投資人的信任、獲得投資人的青睞。

    案例

    涉案金額近億元,受騙人數(shù)達3000多人,涉及全國20多個地區(qū),僅在四川就涉及16個地市州的四川芝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一案于2010年10月29日被法院一審判決。

    2007年8月,四川芝元林產(chǎn)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芝元公司)因林權經(jīng)營不善,無法繼續(xù)經(jīng)營,其法定代表人張蓉蓉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張禮鋒。張禮鋒建議張蓉蓉以投資昭覺縣馬鈴薯淀粉生產(chǎn)項目為平臺,出售公司股權并向投資者許以高額股東津貼、市場推廣津貼的方式進行“私募股權融資”。他的建議得到了張蓉蓉的同意,但他們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任何資金投入,就連公司1000萬元的注冊資本金也在案發(fā)后被查明系虛假出資。

    截至2008年9月案發(fā),芝元公司在不到1年的時間內(nèi),共計非法獲取3400余人次9263萬元投資款。這些資金實際投入昭覺縣生產(chǎn)項目的只有780余萬元,其余款項或用于返利給投資人及投資介紹人的股東津貼、市場推廣費,或用于公司日常開支,或被公司少數(shù)高管人員非法占有,直至案發(fā)已所剩不多。

    承辦檢察官介紹說,從本案來看,被告人張蓉蓉、張禮鋒等人采用的所謂“私募股權融資”,實際上帶有“變相傳銷”的性質(zhì):投資人出資購買芝元公司的股權后即成為投資股東,可領取股權證,并享受每月8%的股東津貼,而且一年后不愿意繼續(xù)投資可退股。

    案發(fā)后查明,本案中多數(shù)被告人在擔任芝元投資公司招商引資部副部長、市場總監(jiān)等職務期間的主要任務,就是向社會公眾宣傳芝元投資公司的項目及推銷公司股權,其以市場推廣費等名義領取的報酬直接來源于投資人的投資款。辦案檢察官介紹,這些人被稱為“職業(yè)被騙人”。

    檢方表示,近年來,從查辦的涉眾性案件中都可看到這些“職業(yè)被騙人”的身影。檢方分析,這些“職業(yè)被騙人”雖然如“擊鼓傳花”般終會有最后一棒,但由于他們處于公司運作的中上層、相對于其他被騙人來說信息靈通、優(yōu)勢較多,所以相信最后一棒不會落在自己手中。“只是這一次,由于司法機關查處四川芝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犯集資詐騙罪來得太快、太突然,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職業(yè)被騙人’還沒有來得及撤退,就被鎖定了……”檢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