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字典
詞典
成語
古詩
國學
百家姓
古籍分類
集部
子部
史部
經(jīng)部
精選古籍
施公案
劉墉傳奇
續(xù)濟公傳
彭公案
聽月樓
西游記補
海公案
生花夢
蝴蝶媒
郭公案
袁氏世范 世范卷下 治家·小兒銀飾易致禍
作者:
《袁氏世范》袁采
「原文」富人有愛其小兒者,以金銀寶珠之屬飾其身。小人有貪者,于僻靜處壞其性命而取其物,雖聞于官而置于法,何益? 「譯述」富有的人家喜歡自己的小孩,就用金銀珠寶之類制成的裝飾品打扮他。有貪財?shù)男∪藶榱说玫竭@些飾品,就會在僻靜無人的地方,殺死孩子,而奪走他身上的飾物。即使你報了案,官府也將其法辦,但又有什么益處呢? 「評析」“人為財死,鳥為食王”。說的是有的人為了獲取財物,不惜冒死鋌而走險,無所不用其極。更何況讓沒有一點防衛(wèi)能力的孩子穿金戴銀,就為貪財之人提供便利,成為涉獵的對象。這種作法,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害。這件事告訴我們兩個道理:一是圖財害命者當誅;二是富有者不要顯富,有智之人都知道守拙的道理,正因其善于守拙才成為智者。正如古人所言:“言語忌說盡,聰明忌露盡,好事忌占盡”。
上一章
返回目錄
下一章
CopyRight ©2019-2025
學門教育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
魯ICP備19034508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