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古籍
  • 北溪字義 卷上·才

    作者: 《北溪字義》陳淳
      才是才質、才能。才質猶言才料質干,是以體言。才能,是會做事底。同這件事,有人會發(fā)揮得,有人全發(fā)揮不去,便是才不同,是以用言。孟子所謂“非才之罪”及“天之降才非爾殊”等語,皆把才做善底物,他只是以其從性善大本處發(fā)來,便見都一般。要說得全備,須如伊川“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惡”之論方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