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古籍
  • 練兵實紀(jì) 卷四?練手足第四·第十六.小比較

    作者: 《練兵實紀(jì)》戚繼光
      不用旗招,不驟軍兵,或臺上自行換某營某項,或分投委官赴各營內(nèi)。

      一、鳥銃手把子,仍一百步,二人一隊,鳴鑼一聲放一門。每六名放過,又裝完又放,則合式矣。其取法已在大比較內(nèi),茲不重開。

      一、鳥銃本為利器,臨陣第一倚賴者也。夫何各軍兵不思倚賴之重,其在操內(nèi)并臨陣,人眾齊發(fā),煙火障蔽,非一目可視。一手可措,俱不平執(zhí)銃身,貼腮面對照星放打,卻垂手抵執(zhí),與快槍一同,此則何貴于鳥銃。況名為鳥銃,謂其能擊飛鳥,以其著準(zhǔn)多中也。如此打去,勢不由人,不知所向,安得中賊,況求之可中烏乎?查得各隊長只管四銃,又分兩層,每層二銃,舉目可見,稍有差謬,舉手可指,相應(yīng)責(zé)成。以后凡放鳥銃、快銃,隊總即隨銃手監(jiān)看,若仍前垂手放鳥銃,不貼腮面對照者,及鳥、快等銃,或不點放,或◆火門火線,朝天放,向地放者,許隊長平時或摘牌,或取藥筒,或取帽,務(wù)獲隨軍輕便什物一件為證,隨操畢送處。如遇真操臨陣,或割耳或割須發(fā),即送本營,斬首示眾。該隊長免其連坐。如互相容隱,閱操查出,定將隊長一體連坐。臨陣,隊長與軍同斬。

      一、快槍,一、佛狼機,一、虎蹲炮,以上火器弓矢,俱在大比較條內(nèi),不拘大小,比俱同。今不重開?! ∫弧⒒鸺?。先數(shù)火箭,看堪否,抽放三枝。次看車是否堅固,有無損壞,箭架藥槽聯(lián)線,逐一合式。然后一架一架,面看裝入,將各把湊成五丈闊,如賊擁眾之勢,于六十步立定舉放。

      一、大將軍。先看子母合口,次看鐵門堅壯,榔頭送子,查堪木馬。試合平口藥線放一條,要迅速長短合格,藥袋斤數(shù)相同,子藥什物不欠,先看裝置如法,照火箭把打。

      以上火箭車,大將軍車,大小比較,俱下調(diào)集,每防間試比較一次足矣。

      一、放火箭。先看火箭如法,以安置火箭于鈀上,執(zhí)拿正直準(zhǔn)放。雖放出高下,勢不由我,只不回頭,不搖手。知以前手主定,以后手高下之,即合式也?! ∫?、藤木牌。二人一排,先自跳舞,能遮身嚴(yán)密活利者為合式。舞過,即用長槍手對戳。槍到,不慌忙,不先動。槍一戳即隨槍而進(jìn),槍頭縮后則又止。進(jìn)時步步防槍,不必防人,牌向槍遮,刀向人砍。只至槍手之身為上等,舞生而對熟者為中等,舞熟而對生者為下等。槍到先動慌忙者,膽小之故,其人不可用。牌刀亂使,不知防槍者,為下下等。

      一、镋鈀。共用二人一排平使,至柄顫者乃有力也,舞熟而緊疾者為上等。雖畢即以長槍對之,大都短不接長,槍十戳九入。第槍誘不動,執(zhí)鈀有勢,進(jìn)槍時步步以鈀頭照管槍頭,一擊一戳而入者,為上等。槍來手動身搖,進(jìn)槍不知提防,騎槍而入者為下等。其舞敵生熟等第,一照藤牌擬之。

      一、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為上等。次以木刀對砍,舉落即速,不使人乘隙得犯,為上等。其等第,一照藤牌擬之。

      一、長槍。共二人一班,舞過柄顫手熟者為上等。二人相對,分槍即進(jìn)者為上等。若槍分不知進(jìn),歇槍等他入者為下等。生熟例一照藤牌擬之。

      一、大棒。二人對打,打下聲重有力,不做等候相待之套,打合拍位,打下壓著他棍而入者,又路多者,為上等。打無力而熟者,與有力而生者,為中等。力怯打遲,緩舉待敵者,為下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