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一歲之中,六氣分司,各主六十日,謂之主氣。
一之氣,自大寒至驚蟄,厥陰風木主之。
二之氣,自春分至立夏,少陰君火主之。
三之氣,自小滿至小暑,少陽相火主之。
四之氣,自大暑至白露,太陰濕土主之。
五之氣,自秋分至立冬,陽明燥金主之。
六之氣,自小雪至小寒,太陽寒水主之。
(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到之見。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CopyRight ©2019-2025 學門教育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魯ICP備19034508號-2
一歲之中,六氣分司,各主六十日,謂之主氣。
一之氣,自大寒至驚蟄,厥陰風木主之。
二之氣,自春分至立夏,少陰君火主之。
三之氣,自小滿至小暑,少陽相火主之。
四之氣,自大暑至白露,太陰濕土主之。
五之氣,自秋分至立冬,陽明燥金主之。
六之氣,自小雪至小寒,太陽寒水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