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理例》(公元 1531 年)明.汪機(jī)(石出、省之)著。七卷,附方一卷。分 154 門、附方 165 個(gè)。主張治外科必須根據(jù)人體內(nèi)部的情況,然后求之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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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理例》(公元 1531 年)明.汪機(jī)(石出、省之)著。七卷,附方一卷。分 154 門、附方 165 個(gè)。主張治外科必須根據(jù)人體內(nèi)部的情況,然后求之于外。
《外科精義》(公元 1335 年)元.齊德之著。二卷。參諸家方論有關(guān)瘡腫之說,首載診候,次論血、氣、色、脈、后敘癰、疽、瘡、腫的治療等。強(qiáng)調(diào)整體觀念,倡導(dǎo)攻補(bǔ)兼施。
《外科精要》(公元 1263 年)宋.陳自明(良甫)著。三卷。以外科命名之較早者。對癰疽瘡瘍等癥的因癥診治等,尤其對癰疽的淺深、寒熱、虛實(shí)、緩急、吉兇生死的辨析,集各家之言,并自立要領(lǐng) 而成書。
凡中草烏、川烏、天雄、附子毒,則心煩躁悶,甚則頭岑岑然,遍身皆黑而死。(《入門》)
凡服藥過多,生出毒病,頭腫如斗,唇裂流血,或心口飽悶,或臍腹撮痛,皆中藥毒也。
《脈訣》曰∶人中百藥毒傷,其脈洪大者生,微細(xì)者死。
又曰∶洪大而遲者生,微細(xì)而數(shù)者死。凡解藥毒湯劑,不可熱服,宜涼飲之,蓋毒得熱則勢愈盛也。然此物以中熱毒為言耳。若解木鱉、菌覃、黃連、石膏之類而中陰毒者,豈仍避熱而猶堪以寒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