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中國生物制品規(guī)程》 人胎盤血白蛋白制造及檢定規(guī)程

    本品系由健康人胎盤血液經(jīng)鹽析、辛酸鈉處理的方法或衛(wèi)生部批準的其他適宜方法提取,經(jīng)60℃10小時加溫滅活病毒素制成。白蛋白含量96%以上,含適宜的穩(wěn)定劑,不含防腐劑和抗生素,專供靜脈輸注。主要用于治療創(chuàng)傷性、失血性休克,嚴重燒傷以及低蛋白血癥等。

    1 制造

    1.1 制造要求

    1.1.1 胎盤及血液(包括臍帶和胎盤后血)必須取自健康產(chǎn)婦。凡患傳染性肝炎、惡性腫瘤、免疫缺陷癥、艾滋病、性?。范尽⒘懿。┘凹毙詡魅静∩形椿謴偷漠a(chǎn)婦分娩之胎盤,以及人工流產(chǎn)、死胎、各種畸形兒之胎盤與血液均不得使用。

    1.1.2 胎盤應于娩出后立即由接生人員用無菌操作手續(xù)放入無菌容器內(nèi),并立即冷藏(10℃以下),在收集運輸過程中也應冷藏。

    1.1.3 胎盤血應采用敏感性為1ng/ml以下的試劑盒逐只進行HBsAg檢查、梅毒檢查、HIV-1、HIV-2抗體和HCV抗體檢查,陰性者方可投入生產(chǎn),投產(chǎn)之胎盤,自娩出至開始投產(chǎn)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如特殊情況可延長至72小時)。冰凍胎盤(-15℃以下)應在2個月內(nèi)投產(chǎn)。

    1.1.4 制造工作室及各種生產(chǎn)用具必須專用,嚴禁與其他異種蛋白質(zhì)混用。

    1.1.5 在制造過程中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防止制品污染熱原質(zhì)。如操作室溫度應不超過25℃,注意無菌操作,接觸制品的各種用具用前須經(jīng)除熱原質(zhì)處理,用后應立即洗凈。

    1.1.6生產(chǎn)用水應符合飲用標準,直接用于制品的水應符合注射用水標準。所用各種化學藥品應符合《中國生物制品主要原材料試行標準》,未納入試行標準者應不低于化學純。硫酸銨也可用粗制品自行加工提純,提純后鐵鹽、重金屬、砷鹽的含量亦應達到上述要求。飽和硫酸銨溶液的比重在20℃時為1.245。

    1.2 制造工藝

    1.2.1 采用硫酸銨鹽析、酸沉淀以及辛酸鈉保護下的熱處理等步驟,自胎盤浸液中提取白蛋白,并結(jié)合適宜的吸附劑吸附,或低溫乙醇分段沉淀等處理步驟進一步提純。亦可用衛(wèi)生部批準的其他適宜方法。應含適量的穩(wěn)定劑(每g蛋白質(zhì)加0.16mmol辛酸鈉或0.08mmol辛酸鈉和0.08mmol乙酰色氨酸鈉)。

    1.2.2 熱處理

    每批制品經(jīng)60±0.5℃加溫10小時處理。熱處理可在除菌過濾前或分裝后24小時內(nèi)進行。

    1.2.3 分批

    同一制造工藝、同一容器混合的制品作為一批。不同濾器除菌過濾或不同機柜凍干的制品應分為亞批。

    1.2.4 半成品檢定

    液體制劑于除菌過濾后應做理化檢查及熱原質(zhì)試驗,并應按亞批抽樣做無菌試驗。

    1.2.5 凍干

    除菌過濾后,制品應及時分裝、旋凍,并按《人血白蛋白制造及檢定規(guī)程》1.2.5項規(guī)定進行凍干。

    1.3 劑型與規(guī)格

    1.3.1 劑型分為液體及凍干兩種。

    1.3.2 規(guī)格

    液體制劑蛋白質(zhì)濃度可分為5%、10%、20%或25%四種,每瓶蛋白質(zhì)裝量為2g,5g及10g。凍干制劑每瓶蛋白質(zhì)裝量為5g和10g。

    1.4 制品重濾和再制

    1.4.1 無菌試驗不合格,無肉眼可見混濁或沉淀,可立即再除菌過濾一次。

    1.4.2 理化檢查或熱原質(zhì)試驗及豚鼠離體回腸收縮試驗不符合規(guī)定的制品,允許用適當方法加工再制一次。

    1.4.3 經(jīng)過重濾或再制的制品均應重新進行檢定,并根據(jù)不同的再制方法,可增加必要的質(zhì)量檢查項目。

    1.4.4 再制品的效期應按混合的各批中最早一批的效期計算。

    1.5液體制劑分裝后,應放置20~35℃至少14天逐瓶檢查,應符合外觀規(guī)定。

    2 成品檢定

    2.1 抽樣

    每批成品應抽樣做全面質(zhì)量檢定,不同機柜凍干的制品應分別抽樣做無菌試驗及水分測定。

    2.2 物理檢查

    2.2.1 外觀

    凍干制劑應為灰白色疏松體,無融化跡象。液體制劑和凍干制劑重溶后應為略粘稠,黃色或黃褐色澄明液體,不應有異物、混濁或沉淀。

    2.2.2 真空度

    凍干制劑以高頻火花真空測定器檢測,瓶內(nèi)應出現(xiàn)藍紫色輝光。

    2.2.3 溶解時間

    凍干制劑溶解成10%(g /ml)蛋白質(zhì)濃度時,其溶解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

    2.2.4 熱穩(wěn)定性試驗(液體制劑)

    取檢品一瓶(支),放入57±0.5℃水浴保溫50小時后,與同批未保溫的另一瓶(支)檢品比較,除顏色有輕微變化外,應無肉眼可見的變化。

    2.3 化學檢定

    按《生物制品化學檢定規(guī)程》進行。

    2.3.1 水分

    冰干制劑水分含量應≤1%(g/g)。

    2.3.2pH值

    以生理鹽水稀釋成1%蛋白質(zhì)濃度,在20±2℃測定,pH值應為6.4~7.4。

    2.3.3 蛋白質(zhì)含量

    用鎢酸沉淀法測定。蛋白質(zhì)含量應不低于標示量的95%。每瓶蛋白質(zhì)的總量應不低于出品規(guī)格。

    2.3.4純度

    白蛋白含量應不低于蛋白質(zhì)總量的96%。

    2.3.5 殘余硫酸銨含量

    若末次沉淀系采用硫酸銨鹽析的制品,殘余硫酸銨含量應不超過0.05%(g/ml)。

    2.3.6 鈉離子測定

    鈉離子含量應≤160mmol/L。

    2.3.7 鋁離子測定

    如用氫氧化鋁吸附處理的制品,其殘余鋁離子含量應≤50μg/g蛋白質(zhì)。

    2.3.8鉀離子測定

    鉀離子含量應≤160mmol/L。

    2.3.9 吸收度測定

    1%蛋白質(zhì)溶液在1cm比色池403nm波長下測定吸收收度,應≤0.15。

    2.3.10 多聚體含量

    多聚體含量應≤5%。

    2.3.11 辛酸鈉含量

    辛酸鈉含量應≤0.18mmol/g蛋白質(zhì)。

    2.4HBsAg測定

    用敏感性為1ng/ml以下的試劑盒測定,應為陰性。

    2.5鑒別試驗

    用免疫雙擴散法。僅與抗人的血清產(chǎn)生沉淀線,與抗馬、抗牛的血清不產(chǎn)生沉淀線。

    2.6 無菌試驗

    按《生物制品無菌試驗規(guī)程》進行

    2.7 安全試驗

    2.7.1 豚鼠試驗

    取體重300~400g健康豚鼠2只,每只皮下注射檢品5ml,注射后半小時內(nèi)動物不應有明顯的異常反應,觀察7天,動物均應健存,每只體重增加,無局部膿腫、壞死或結(jié)痂者,判為合格。體重不增加時,可繼續(xù)觀察7天。體重上升,無上述局部反應時可判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4只豚鼠復試一次,判定標準同前。

    2.7.2小白鼠試驗

    取體重18~20g小白鼠5只,每只腹腔注射檢品0.5ml,半小時內(nèi)動物不應有明顯的異常反應,繼續(xù)觀察7天,動物均健存,每只體重增加者判為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用10只小白鼠復試一次,判定標準同前。

    2.8 熱原質(zhì)試驗

    按《生物制品熱原質(zhì)試驗規(guī)程》進行。注射劑量按家兔體重注射0.75g/kg。判定標準按該規(guī)程4.2項要求進行。

    2.9 豚鼠離體回腸收縮試驗

    取體重350~500g健康豚鼠解剖,取出回腸,剪下約3~4cm腸段。浸沉于臺氏液中,供給空氣,保持水恒溫(±0.5℃,水浴溫度可在30~36℃之間任選一個溫度),待穩(wěn)定后,先用陽性、陰性對照樣品檢查腸段的敏感度,陽性對照應使腸段收縮峰高約1cm。然后注入檢品(檢品中所含的蛋白質(zhì)mg數(shù)與臺氏液容積ml數(shù)比值為1∶1~2∶1),觀察1~2分鐘,以2只豚鼠的各一個腸段的反應與陰性對照相同者為合格。如兩只豚鼠的腸段中有一個有反應,可另取一只豚鼠的腸段進行檢查,陰性者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

    3 保存與效期

    液體制劑保存于2~8℃暗處,凍干制劑應嚴格保存于10℃以下避光干燥處。自浸漬胎盤之日起效期為5年。

更多中醫(yī)書籍
  • 《濟陰綱目》(公元 1620 年)明.武之望(叔卿)著。十四卷。對明.王肯堂《證治準繩》中的女科,加以評釋圈點而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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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子祿、徐師曾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