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公元 1729 年)清.尤怡(在涇)著。八卷。根據(jù)病證治法的不同,把《傷寒論》條文重編為正治法、權(quán)變法、斡旋法、救逆法、類病法、明辨法、雜治法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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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貫珠集》(公元 1729 年)清.尤怡(在涇)著。八卷。根據(jù)病證治法的不同,把《傷寒論》條文重編為正治法、權(quán)變法、斡旋法、救逆法、類病法、明辨法、雜治法等類。
(公元 1665 年)清.祁坤(廣生)著。四卷。首論癰疽的脈、因、癥、治、次依人體的不同部位分述各種外科疾患的辨證處方。擴充了外科的治療范圍,豐富了外科的治療方法。
《傷科匯篡》(公元 1818 年)清.胡廷光著。十二卷。匯集清以前各家之說參以家傳之法而成書。主要內(nèi)容有傷科理論、解剖、手法、內(nèi)外各證、醫(yī)案、用藥處方等。
(公元 1808 年)清.錢秀昌著。六卷。首繪各種體表,骨度和傷科器具圖,次敘金瘡論治、治傷法論、跌打損傷內(nèi)治癥等不同傷病治療三十六則,再次為治傷湯頭歌括和附錄各家 秘方。
凡瘡腫,以手指從瘡旁按至四畔上赤黑者,按之色不變,膿已結(jié)成,又按之隨手赤色,此亦有膿。按之白,良久方赤,游毒已息,可就赤白色盡處灸斷,瘡肉平實,久而方消。夫癰則皮薄腫高,疽則皮濃腫堅,初發(fā)并宜灼艾,惟癰膿成則宜針,疽膿成則宜烙。切宜熟視詳審,候其潰熟,膿透于外,其勢盈盈欲出,只用替針丸自瘡頭咬開,不半日許其膿自出,切不可用針刀也。(丹溪云∶《精要》論戒用針刀,業(yè)外科者,當拳拳服膺。)
替針丸治癰疽已潰未破,或破后膿出不快者。
白丁香(一字) 砂(一字以上) 沒藥 乳香(各一字)
上灰餅藥內(nèi),種糯米十四粒。其法∶用鍛石五升,爐灰三升,以水五升,淋取清汁,入大鍋內(nèi)熬濃汁,至三二升,用瓦器盛貯。臨用時,以小青盞,盛取半盞濃汁,卻用皮紙,貼盞中濃汁面上安定,然后取糯米十四粒,種在皮紙面上,一宿即是。
上為細末,糯米飯丸,如麥粒大。每用一粒,未破,用津貼瘡頭薄處即破,膿滯不快,則用一粒納瘡口內(nèi),使膿不滯好肉易生。
又方
雄雀糞(二十粒) 砂 陳倉米 沒藥(各一字)
上研勻,以米飯丸,如粟大。每用一粒,貼瘡口眼中,即潰膿出。
替針丁香丸
草烏(尖) 砂 白丁香(堅者)
上為末,酸醋調(diào)點,將破者令速潰。若急則無如刀快。蜞針一法亦妙,見后。
〔梅〕治諸癰不消,已成膿,懼針不得破,令速決。取雄雀糞涂頭上,干即易之,雀糞中堅者為雄。
〔本事〕治癰疽已有瘡眼,未出膿,痛不可忍,用此藥 即膿出。巴豆一枚,去皮膜,不去心、油。鹽鼓十四粒,口中含去皮,令軟,同研爛,真麝香少許,如難丸,入少稀糊,捏作餅子,如鼠糞大。大小臨時看瘡口 之,只以紙捻子送入藥,須臾必痛,忍之良久,膿遂出。
〔丹〕出一切瘡口,用出蛾繭殼,燒存性,無灰酒調(diào)下,每服一枚,服下一個時辰,便有瘡口一個,若服兩枚,出瘡口兩個。
〔精〕癰成膿宜針,其鐵用馬銜鐵為之。形如韭葉,兩面皆利,可以橫直裂開,五六分許,取其毒血,如覺病輕,須先灸而后裂。
〔婁〕按∶癰如椒眼數(shù)十粒,或如蜂窠蓮房而膿出痛不除,宜用針者,以針橫直裂之,則毒血挾膿出而愈,如無椒眼之類,只消直入取膿,不必裂之也。又法∶當椒眼上,各各灸之亦佳,不必裂也。
〔靈〕鈹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素〕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病疑篇,王注云∶息∶ 也,死肉也。今世用刀割去死肉者是也。)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大小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nèi)針為故正。(長刺節(jié)論,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八字,衍文也。大小深淺刺七字,取膿之法,盡矣備矣。)
〔精〕疽成膿宜烙,可用銀篦大二分,長六寸,火上燒令赤,急手熨烙毒上,得膿為效?!豆磉z》凡癰覺在虛處,及眼不見處,皆是惡癥。如發(fā)高腫,紫赤皮薄光澤,覺里有膿毒,諸藥貼 不破者,宜用熟銅針,于油火上燎透,先用墨筆點定,卻當頭以針淺刺入,隨針出膿者順也,有不隨針膿出,當用白紙作 , 入針孔,引出膿毒,當時腫退可及三分,如腫不退是一逆也。腫不退,疼不除,但膿出二逆也。膿疼不退,患人不覺瘡輕三逆也,雖用針破出膿,亦無所濟,須急用引膿托里湯藥,以助其勢力可也。更有癰生實處,不問淺深,如有膿即用針烙無害,稍緩即恐傷筋骨內(nèi)疼,凡近筋脈骨節(jié)處,不得亂行針烙,反致他病也?;季页跎嘤?,或在虛處毒瓦斯淺,或在實處毒瓦斯深,切須仔細辨認,仍問患人疼痛,覺深覺淺,其患處瘡頭,不拘多少,其間須有一個最大者,即是大膿竅,當用熟鐵大針頭如KT 腳者,于麻油燈上燒令熱透,以大頭處按定,插入一寸或至二寸膿當下,恐未有膿毒出,卻用白紙作 子 入,候次日取出,其膿即隨 下矣。膿色黃白即好,若赤黑色,防后有鮮血出,即患人寒戰(zhàn)不禁,其有虛處,不得妄行針烙。凡患發(fā)背,覺似有膿成,便用大熟鐵針烙,當正頭上烙之,其烙并用麻油燈上燒令通紅,烙入可二寸許,初人肉即須橫插入,不得正入,恐烙透膜也,如已有破處,皮爛潰熟,更不得用針烙,如是橫長赤引開闊,當須兩頭下火針,令膿毒隨針引出,肥人膿汁多,瘦人膿汁少,如肥人卻少,瘦人卻多,多是肉敗壞成膿,少是肉不腐爛,受氣實也,尤宜詳審,不可造次便行針烙。亦看患人氣脈勻和,榮衛(wèi)氣不節(jié)滯,血脈不致凝澀,即行針烙無畏,切須仔細,患人氣虛,脈氣大者,亦不可亂行針烙;針烙之法,不可容易,先看皮紋緊慢濃薄,紫赤色大光澤者,即可用針烙,如皮肉未變,不可用針,針亦無濟。大抵用針,只欲引膿,如針刺無膿,是氣伏也,不可用針烙。
〔丹〕或問烙法如何?曰∶膿或汪洋欲出,奈何皮濃肉深難穴者,既前無內(nèi)托之藥,先致力于內(nèi)。后又不用烙以開竅,脈膿何由出。膿本肉腐所成,皆挾毒熱之氣,若久留肉腠間,則毒瓦斯浸淫,好肉亦化為膿腐,此所以烙法有功于潰瘍也,彼根淺而皮薄者,何必假此以賣弄假法,恐嚇而脅取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