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諸病源候論》 三、狗嚙候

    作者: 巢元方

    凡 狗嚙人,七日輒一發(fā),過三七日不發(fā),則無苦也。要過百日,方大免耳。當(dāng)終身禁食犬肉及蠶蛹,食此,發(fā)則死不可救矣。瘡未愈之間,禁食生魚、豬、雞、膩。過一年禁之乃佳。但于飯下蒸魚,及于肥器中食便發(fā)。若人曾食落葵得犬嚙者,自難治。若瘡瘥十?dāng)?shù)年后,食落葵便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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