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治準繩》(公元 1602 年)明.王肯堂(宇泰、損庵)著。一百二十卷。分為“證治”“傷寒”“瘍醫(yī)”“幼科”“女科”“類方 “等六部份。內(nèi)容豐富,參驗脈證,辨析透徹,對用藥的寒溫攻補沒有偏見。此書又稱為《六科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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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治準繩》(公元 1602 年)明.王肯堂(宇泰、損庵)著。一百二十卷。分為“證治”“傷寒”“瘍醫(yī)”“幼科”“女科”“類方 “等六部份。內(nèi)容豐富,參驗脈證,辨析透徹,對用藥的寒溫攻補沒有偏見。此書又稱為《六科準繩》。
(公元 1359 年)元.滑壽(伯仁)著。一卷。以浮、沉、遲、數(shù)、滑、澀六脈為綱,論述脈象及辨脈之法,甚有心得。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不惡寒反惡熱,頭痛身熱者,與承氣湯。
受病后,便不大便,胃家實也。至六七日而頭痛身熱不解,足見陽氣之重,其不惡寒反惡熱更可知矣。此太陽陽明合病,已合陽數(shù)之期而不愈者,當知不大便之病為在里,不必拘頭痛身熱之表為未解也。所謂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即愈,可不知要害乎?病患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fā)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與承氣湯。
煩熱自汗似桂枝證,寒熱如瘧似柴胡證。然日晡潮熱,期屬陽明。而脈已沉實,確為可下,是承氣主證主脈也。當與不大便六七日,互相發(fā)明。
太陽病三日,發(fā)汗不解,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蒸蒸發(fā)熱者,屬胃也,調(diào)胃承氣湯主之。
病經(jīng)三日,已經(jīng)發(fā)汗,陽氣得泄則熱當解而內(nèi)熱反熾,與中風翕翕發(fā)熱不同。必其人胃家素實,因發(fā)汗亡津液,而轉(zhuǎn)屬陽明也。三日正陽明發(fā)汗之期。此太陽證已罷,雖熱未解,而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反惡熱,可知熱已入胃,便和其胃,調(diào)胃之名以此。日數(shù)不必拘,要在脈證上講求。
發(fā)汗后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反惡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diào)胃承氣湯。
虛、實俱指胃言。汗后正氣奪則胃虛,故用附子、芍藥,邪氣盛則胃實,故用大黃、芒硝。此自用甘草,是和胃之意。此見調(diào)胃承氣,是和劑而非下劑也。
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
承者,順也。順之則和。少與者,即調(diào)之之法。
傷寒吐后腹脹滿者,與調(diào)胃承氣湯。
妄吐而亡津液,以致胃實而腹脹,吐后上焦虛可知。腹雖脹滿,病在胃而不在胸,當和胃氣,而枳、樸非其任矣。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diào)胃承氣湯。
言陽明病則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矣。若吐下后而煩為虛邪,宜梔子豉湯。未經(jīng)吐下而煩,是胃火乘心,從前來者為實邪,調(diào)其胃而心自和。此實則瀉子之法。
太陽病,過經(jīng)十余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郁郁微煩,先其時極吐下者,與調(diào)胃承氣湯。
過經(jīng)不解十余日,病不在太陽矣。仍曰太陽病者,以此為太陽之壞病也。心中不煩而心下溫,腹中不痛而胸中痛,是上焦因極吐而傷矣。心下者,胃口也。心下溫,溫時即欲吐,胃口有遺熱。腹微滿,而郁郁時便微煩,是胃家尚未虛,胃中有燥屎矣。大盒飯硬而反溏,是下焦因極下而傷也。欲吐而不得吐,當利而不利,總因胃氣不和,大便溏而胃家仍實也。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微和之,三焦得和矣。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jīng)譫語者,以有熱故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飯硬,而反下利、脈調(diào)和者,知醫(y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今反和者,此為內(nèi)實也,調(diào)胃承氣湯主之。
經(jīng)者常也,過經(jīng)是過其常度,非經(jīng)絡(luò)之經(jīng)也。發(fā)于陽者七日愈∶七日以上自愈,以行其經(jīng)盡故也。七日不愈,是不合陰陽之數(shù),便為過經(jīng),非十三日不解為過經(jīng)也。凡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十三日而尚身熱不解,便見其人之陽有余。過經(jīng)而譫語,足征其人之胃家實。此內(nèi)外有熱,自陽盛陰虛也。當以承氣湯下之。而醫(yī)以丸藥下之,是因其病久,不敢速下,恐傷胃氣之意,而實非傷寒過經(jīng)之治法也。下之不利,今反下利,疑為胃虛。而身熱譫語未除,非虛也。凡下利者,小盒飯不利;小便利者,大盒飯硬。今小便利而反下利,疑為胃虛,恐熱為協(xié)熱而語為鄭聲也。當以脈別之,諸微亡陽,若胃虛而下利者脈當微。今調(diào)和而不微,是脈有胃氣,胃實可知也。是丸藥之沉遲,利在下焦,故胃實而腸虛,調(diào)其胃則利自止矣。
上條大便反溏,此條反下利,從假不足處得其真實。
上論調(diào)胃承氣證。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fā)汗,微煩,小便數(shù),大便因硬者,小承氣湯和之愈。
此亦太陽之壞病,轉(zhuǎn)屬陽明者也。微煩、小便數(shù),大便尚不當硬,因妄治亡津液而硬也。用小承氣和之,潤其燥也。此見小承氣亦和劑,不是下劑。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
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得病二三日,尚在三陽之界。其脈弱,恐為無陽之征。無太陽桂枝證,無少陽柴胡證,則病不在表。而煩躁心下硬,是陽邪入陰,病在陽明之里矣。辨陽明之虛實,在能食不能食。若病至四五日尚能食,則胃中無寒,而便硬可知。少與小承氣微和其胃,令煩躁少安。不竟除之者,以其人脈弱,恐大便之易動故也。猶太陰脈弱,當行大黃、芍藥者減之之意。至六日復與小承氣一升。至七日仍不大便,胃家實也。欲知大便之燥硬,既審其能食不能食,又當問其小便之利不利。而能食必大便硬,后不能食,是有燥屎。小便少者,恐津液還入胃中,故雖不能食,初頭硬后必溏。小便利者,胃必實,屎定硬,乃可攻之。所以然者,脈弱是太陽中風。能食是陽明中風。
非七日后不敢下者,以此為風也。須過經(jīng)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正此謂也。
陽明病,脈遲,微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jié)M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fā)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脈遲而未可攻者,恐為無陽,恐為在藏。故必表證悉罷,里證畢具,方為下證。若汗雖多而微惡寒,是表證仍在,此本于中風。故雖大滿不通,只可微和胃氣,令小安,勿使大泄,過經(jīng)乃可下耳。胃實諸證,以手足汗出為可據(jù),而潮熱尤為親切。以四肢為諸陽之本,而日晡潮熱,為陽明主時也。
陽明病,潮熱,大便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zhuǎn)矢氣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zhuǎn)矢氣者,此但初頭硬,后必溏,不可攻之。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后發(fā)熱者,必大便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zhuǎn)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此必因脈之遲弱,即潮熱尚不足據(jù),又立試法。如胃無燥屎而攻之,胃家虛脹,故不能食。雖復潮熱、便硬而少者,以攻后不能食故也。要知不轉(zhuǎn)矢氣者,即渴欲飲水,尚不可與,況攻下乎?以小承氣為和,即以小承氣為試。仍與小承氣為和,總是慎用大承氣耳。
陽明病,譫語發(fā)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zhuǎn)矢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zhuǎn)矢氣者,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脈反微澀者,里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脈滑而疾者,有宿食也。譫語潮熱,下證具矣。與小承氣試之,不轉(zhuǎn)矢氣,宜為易動。明日而仍不大便,其胃家似實。而脈反微澀,微則無陽,澀則少血,此為里虛,故陽證反見陰脈也。然胃家未實,陰脈尚多,故脈遲脈弱者,始可和而久可下。陽脈而變?yōu)殛幟}者,不惟不可下,更不可和。脈滑者生,脈澀者死,故為難治。
然滑有不同,又當詳明。夫脈弱而滑,是有胃氣。此脈來滑疾,是失其常度,重陽必陰,仲景早有成見,故少與小承氣試之。若據(jù)譫語潮熱,而與大承氣,陰盛已亡矣。此脈證之假有余,小試之而即見真不足。憑脈辨證,可不慎哉!宜蜜煎導而通之。虛甚者,與四逆湯,陰得陽則解矣。
傷寒若吐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發(fā)潮熱,不惡寒,獨語如有所見。若劇者,發(fā)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fā)熱譫語。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壞病有微、劇之分。微者是邪氣實,當以下解。若一服利,止后服,只攻其實,無乘其虛也。劇者,邪正交爭,當以脈斷其虛實。弦者是邪氣實,不失為下證,故生;澀者是正氣虛,不可更下,故死。如有所見獨語,與鄭聲譫語不同。潮熱不惡寒,不大便,是可下證。目直視不識人∶循衣摸床等證,是日晡發(fā)熱時事,不發(fā)時自安,故勿竟斷為死證。還將脈推之,凡譫語脈短者死。澀者短也,短則氣??;弦者長也,長則氣治。凡直視、譫語、喘滿者死。此微喘而不滿,只是氣之不承,非氣之不治耳。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譫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陽明主津液所生病,故陽明病多汗。多汗是胃燥之因,便硬是譫語之根。一服譫語止,大便雖未利,而胃濡可知矣。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下利是大腸虛,譫語是胃氣實。胃實腸虛,宜大黃以濡胃,無庸芒硝以潤腸也。
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jīng)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表虛里實故也。
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首二句是冒頭,末二句是總語。言汗出必亡津,譫語因胃實,則汗出譫語,以胃中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下之。然汗出譫語有二義,有陽明本病多汗亡津而譫語者,有中風汗出早下而譫語者。如脈滑曰風,其譫語潮熱下之,與小承氣湯,不轉(zhuǎn)矢氣,勿更與之。如能食曰風,其煩躁心下硬,少與小承氣微和之,令小安。非七日后屎定硬不敢妄下者,以此為風也。七日來行經(jīng)已盡,陽邪入陰,乃可下之。若不知此義而早下之,表以早下而虛熱不解,里以早下而胃家不實。如十三日不解,過經(jīng)下利而譫語,與下后不解,至十余日不大便、日晡潮熱、獨語如有所見者是也。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若能食者,但硬耳。
初能食,反不能食,胃實可知。若能食而大便硬,是腸實而胃未實,恐本于中風,未可下也。譫語、潮熱、屎有燥硬之辨。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宜大承氣湯。腹微滿,初頭硬后必溏,不可攻之。
下后心中懊而煩,梔子豉證。若腹大滿不通,是胃中燥屎上攻也。若微滿,猶是梔子濃樸湯證。
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fā)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也。
發(fā)作有時,是日晡潮熱之時。二腸附臍,故繞痛,痛則不通矣。
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小便不利,故大便有乍易。津液不得還入胃中,故喘冒不得臥。時有微熱,即是潮熱。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jié)M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以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未病時本有宿食,故雖大下之后,仍能大實,痛隨利減也。
脈滑而數(shù)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數(shù)為在府,故滑為有食。數(shù)以至數(shù)言,是本來面目。疾以體狀言,在譫語潮熱時見,故為失度。
腹?jié)M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后無變證,則非妄下。腹?jié)M如故者,下之未盡耳,故當更下之也。
二陽并病,太陽證罷,但發(fā)潮熱,手足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太陽證罷,是全屬陽明矣。先揭二陽并病者,見未罷時便有可下之證。今太陽一罷,則種種皆下證矣。
發(fā)汗不解,腹?jié)M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表雖不解,邪甚于里,急當救里,里和而表自解矣。
陽明病,發(fā)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前條若汗多微發(fā)熱惡寒者,外未解也,未可與承氣,總為脈遲者言耳。若脈大而不惡寒、蒸蒸發(fā)熱、汗多亡陽者,當急下以存津液,而勿以潮熱為拘也。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里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傷寒七日不愈,陽邪入陰矣。目不了了,目睛不和,何以故?身微熱,是表證已罷,不煩躁,是里證未見,無表里證也。惟不大便為內(nèi)實,斯必濁邪上升,陽氣閉塞。下之,而濁陰出下竅,清陽走上竅矣。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不大便,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熱淫于內(nèi),腎水枯涸,因轉(zhuǎn)屬陽明,胃火上炎,故口燥咽干。急下之,火歸于坎,津液自升矣。此必有不大便證,若非本有宿食,何得二三日盒飯急下?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干舌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今自利清水,疑其為寒矣,而利清水時,必心下痛,必口燥舌干,是土燥火炎,脾氣不濡,胃氣反濃,水去而谷不去,故純青也。雖曰通因通用,仍是通因塞用。
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六七日當解不解因轉(zhuǎn)屬陽明,是藏氣實而不能入,還之于府也。
急攻之,所謂已入于府者可下也。
三陽惟少陽無承氣證。三陰惟少陰有承氣證。蓋少陽為陽樞,陽稍虛,邪便入于陰,故不可妄下以虛其陽。少陰為陰樞,陽有余邪,便傷其陰,故宜急下以存其陰。且少陽屬木,邪在少陽,惟畏其克土,故無下證。少陰主水,邪在少陰,更畏有土制,故當急下。蓋真陰不可虛,強陽不可縱也。
調(diào)胃承氣湯∶大黃(三兩)炙甘草(二兩)芒硝(半斤)上三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nèi)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
亢則害,承乃制,承氣所由名也。不用枳、樸而任甘草,是調(diào)胃之義。胃調(diào)則諸氣皆順,故亦以承氣名之。
此方專為燥屎而設(shè),故芒硝分兩多于大承氣。前輩見條中無燥屎字,便云未燥堅者用之,是未審之耳。
大承氣湯∶大黃(四兩,酒洗)濃樸(半斤)枳實(五枚,炙)芒硝(三合)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nèi)大黃,煮二升,去渣,再內(nèi)芒硝,上火微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小承氣湯∶大黃(四兩)濃樸(二兩,去皮)枳實(三枚)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分溫三服。初服湯當大便,不爾者盡飲之。若得大便,勿服。
諸病皆因于氣,穢物之不去,由氣之不順也。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故以承氣名。湯分大小,有二義焉∶濃樸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味多性猛,制大其服,欲令大泄下也。大黃倍濃樸,是氣藥為臣,味少性緩,制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前法更有妙義。大承氣之先后作三次煎者,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后枳、樸除其痞滿也。若小承氣三物同煮,不分次第,只服四合,但求地道之通,而不用芒硝之峻,且遠于大黃之銳,故稱微和之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