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害〕性雖和緩,終是破血之品,無瘀者勿輕用。
〔利〕苦泄熱,甘和血,辛散郁,香舒脾,微溫行血,入肝脾,通九竅,利關節(jié),化宿血,通月經,消癥瘕,散水腫,消蠱,氣味和平。入血海,攻擊稽留,其消水腫者,乃血化之水,非脾虛停濕之水也。防己為使。
〔修治〕三月采苗陰干,古方澤蘭丸甚多。近今稟賦漸薄,不可常用也。
(公元 1830 年)清.王清任(勛臣)著。二卷。作者從訪驗尸體后所見,提出對于臟腑解剖的己見。并載自定義方劑、及附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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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性雖和緩,終是破血之品,無瘀者勿輕用。
〔利〕苦泄熱,甘和血,辛散郁,香舒脾,微溫行血,入肝脾,通九竅,利關節(jié),化宿血,通月經,消癥瘕,散水腫,消蠱,氣味和平。入血海,攻擊稽留,其消水腫者,乃血化之水,非脾虛停濕之水也。防己為使。
〔修治〕三月采苗陰干,古方澤蘭丸甚多。近今稟賦漸薄,不可常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