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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材炮制系指將藥材通過凈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規(guī)格的飲片,以適應醫(yī)療要求及調配、制劑的需要,保證用藥安全和有效。
炮制藥材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炮制藥材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符合下列有關要求。
一、凈制 即凈選加工。經凈制后的藥材稱為“凈藥材”。藥材在切制、炮炙或調配制劑時,均應使用凈藥材。
凈制藥材可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選用挑選、風選、水選、篩選、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及泡洗等方法達到質量標準。
二、切制 藥材切制時,除鮮切、干切外,須經浸潤使其柔軟者,應少泡多潤,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應按藥材的大小、粗細、軟硬程度等分別處理。注意掌握氣溫、水量、時間等條件。切后應及時干燥,保證質量。
切制品有片、段、塊、絲等。其厚薄大小通常為:
片 極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長10~15mm;
塊8~12mm的方塊;
絲 皮類藥材絲寬2~3mm,葉類藥材絲寬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藥材,一般應搗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規(guī)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輔料炒。炒時應火力均勻,不斷翻動。掌握加熱溫度、炒制時間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凈藥材置熱鍋中,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程度時,取出,放涼。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黃色,斷面色加深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藥材,可噴淋清水少許,再炒干或曬干。
麩炒 取麩皮,撒在熱鍋中,加熱至冒煙時,放入凈藥材,迅速翻動,炒至藥材表面呈黃色或色變深時,取出,篩去麩皮,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麩皮10kg。
2.燙 燙法常用的輔料為潔凈的沙子、蛤粉或滑石粉。取沙子(蛤粉、滑石粉)置鍋內,一般用武火炒熱后,加入凈藥材,不斷翻動,燙至泡酥或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篩去沙子(蛤粉、滑石粉),放涼。
如需醋淬時,應趁熱投入醋中淬酥。
3.煅 煅制時應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凈藥材,砸成小塊,置無煙的爐火上或置適宜的容器內,煅至酥脆或紅透時,取出,放涼,碾碎。
含有結晶水的鹽類藥物,不要求煅紅,但須使結晶水蒸發(fā)盡,或全部形成蜂窩狀的
塊狀固體。
煅淬 將凈藥材煅至紅透時,立即投入規(guī)定的液體輔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復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時應“存性”,并防止灰化。
炒炭 取凈藥材,置熱鍋內,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內部焦黃色或至規(guī)定程度時,噴淋清水少許,熄滅火星,取出,晾干。
煅炭 取凈藥材,置煅鍋內,密封,燜煅至透,放涼,取出。
5.蒸 取凈藥材,照各該品種炮制項下的規(guī)定,加入液體輔料拌勻(清蒸除外),置適宜的容器內,加熱蒸透或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干燥。
6.煮 取凈藥材加水或液體輔料共煮,輔料用量照各該品炮制項下的規(guī)定,煮至液體完全被吸盡,或切開內無白心時,取出,干燥。
有毒藥材煮制后的剩余汁液,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應棄去。
7.燉 取凈藥材照各該品種項下的規(guī)定,加入液體輔料,置適宜的容器內,密閉,隔水加熱,或用蒸汽加熱燉透,或燉至輔料完全被吸盡時,放涼,取出,干燥。
8.燀 取凈藥材投入沸水中,翻動片刻,撈出。有的種子類藥材,燀至種皮由皺縮至舒展、能搓去時,撈出,放冷水浸泡,除去種皮,曬干。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燉、酒蒸等。酒制時,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用黃酒。
酒炙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黃酒10kg。
酒燉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燉法制備。
酒蒸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酒燉或酒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種子類用黃酒20kg,根及根莖類用黃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醋煮、醋蒸等。醋制時,應用米醋或其他發(fā)酵醋。
醋炙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悶透,置鍋內,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醋煮 取凈藥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備。
醋蒸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醋20kg,必要時可加適量水稀釋。
11.鹽制 包括鹽炙、鹽蒸等。鹽制時,應先將食鹽加適量水溶解后,濾過,備用。
鹽炙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悶透,置鍋內(個別藥物則先將凈藥材放鍋內,邊拌炒邊加鹽水),以文火加熱,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鹽蒸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鹽炙或鹽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食鹽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時,應先將生姜洗凈,搗爛,加水適量,壓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適量重復壓榨一次,合并汁液,即為“姜汁”。如用干姜,搗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取汁。
取凈藥材,加姜汁拌勻,置鍋內,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盡,或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晾干。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蜜炙 蜜炙時,應先將煉蜜加適量開水稀釋后,加入凈藥材中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煉蜜25kg。
14.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規(guī)定外,取凈藥材碾碎如泥狀,經微熱后,壓去部分油脂,制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5.水飛 取按規(guī)定處理后的藥材,加水適量共研細,再加多量的水,攪拌,傾出混懸液,下沉部分再按上法反復操作數(shù)次,除去雜質,合并混懸液,靜置后,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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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材炮制系指將藥材通過凈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規(guī)格的飲片,以適應醫(yī)療要求及調配、制劑的需要,保證用藥安全和有效。
炮制藥材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炮制藥材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符合下列有關要求。
一、凈制 即凈選加工。經凈制后的藥材稱為“凈藥材”。藥材在切制、炮炙或調配制劑時,均應使用凈藥材。
凈制藥材可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選用挑選、風選、水選、篩選、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及泡洗等方法達到質量標準。
二、切制 藥材切制時,除鮮切、干切外,須經浸潤使其柔軟者,應少泡多潤,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并應按藥材的大小、粗細、軟硬程度等分別處理。注意掌握氣溫、水量、時間等條件。切后應及時干燥,保證質量。
切制品有片、段、塊、絲等。其厚薄大小通常為:
片 極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長10~15mm;
塊8~12mm的方塊;
絲 皮類藥材絲寬2~3mm,葉類藥材絲寬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藥材,一般應搗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規(guī)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輔料炒。炒時應火力均勻,不斷翻動。掌握加熱溫度、炒制時間及程度要求。
清炒 取凈藥材置熱鍋中,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程度時,取出,放涼。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黃色,斷面色加深為度,取出,放晾。炒焦后易燃藥材,可噴淋清水少許,再炒干或曬干。
麩炒 取麩皮,撒在熱鍋中,加熱至冒煙時,放入凈藥材,迅速翻動,炒至藥材表面呈黃色或色變深時,取出,篩去麩皮,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麩皮10kg。
2.燙 燙法常用的輔料為潔凈的沙子、蛤粉或滑石粉。取沙子(蛤粉、滑石粉)置鍋內,一般用武火炒熱后,加入凈藥材,不斷翻動,燙至泡酥或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篩去沙子(蛤粉、滑石粉),放涼。
如需醋淬時,應趁熱投入醋中淬酥。
3.煅 煅制時應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凈藥材,砸成小塊,置無煙的爐火上或置適宜的容器內,煅至酥脆或紅透時,取出,放涼,碾碎。
含有結晶水的鹽類藥物,不要求煅紅,但須使結晶水蒸發(fā)盡,或全部形成蜂窩狀的
塊狀固體。
煅淬 將凈藥材煅至紅透時,立即投入規(guī)定的液體輔料中,淬酥(如不酥,可反復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時應“存性”,并防止灰化。
炒炭 取凈藥材,置熱鍋內,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內部焦黃色或至規(guī)定程度時,噴淋清水少許,熄滅火星,取出,晾干。
煅炭 取凈藥材,置煅鍋內,密封,燜煅至透,放涼,取出。
5.蒸 取凈藥材,照各該品種炮制項下的規(guī)定,加入液體輔料拌勻(清蒸除外),置適宜的容器內,加熱蒸透或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干燥。
6.煮 取凈藥材加水或液體輔料共煮,輔料用量照各該品炮制項下的規(guī)定,煮至液體完全被吸盡,或切開內無白心時,取出,干燥。
有毒藥材煮制后的剩余汁液,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應棄去。
7.燉 取凈藥材照各該品種項下的規(guī)定,加入液體輔料,置適宜的容器內,密閉,隔水加熱,或用蒸汽加熱燉透,或燉至輔料完全被吸盡時,放涼,取出,干燥。
8.燀 取凈藥材投入沸水中,翻動片刻,撈出。有的種子類藥材,燀至種皮由皺縮至舒展、能搓去時,撈出,放冷水浸泡,除去種皮,曬干。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燉、酒蒸等。酒制時,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用黃酒。
酒炙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黃酒10kg。
酒燉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燉法制備。
酒蒸 取凈藥材,加酒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酒燉或酒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種子類用黃酒20kg,根及根莖類用黃酒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醋煮、醋蒸等。醋制時,應用米醋或其他發(fā)酵醋。
醋炙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悶透,置鍋內,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醋煮 取凈藥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備。
醋蒸 取凈藥材,加醋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醋20kg,必要時可加適量水稀釋。
11.鹽制 包括鹽炙、鹽蒸等。鹽制時,應先將食鹽加適量水溶解后,濾過,備用。
鹽炙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悶透,置鍋內(個別藥物則先將凈藥材放鍋內,邊拌炒邊加鹽水),以文火加熱,炒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放涼。
鹽蒸 取凈藥材,加鹽水拌勻,照上述蒸法制備。
鹽炙或鹽蒸,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食鹽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時,應先將生姜洗凈,搗爛,加水適量,壓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適量重復壓榨一次,合并汁液,即為“姜汁”。如用干姜,搗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取汁。
取凈藥材,加姜汁拌勻,置鍋內,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盡,或至規(guī)定的程度時,取出,晾干。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生姜10kg或干姜3kg。
13.蜜炙 蜜炙時,應先將煉蜜加適量開水稀釋后,加入凈藥材中拌勻,悶透,置鍋內,用文火炒至規(guī)定程度時,取出,放涼。
除另有規(guī)定外,每100kg凈藥材,用煉蜜25kg。
14.制霜(去油成霜) 除另有規(guī)定外,取凈藥材碾碎如泥狀,經微熱后,壓去部分油脂,制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5.水飛 取按規(guī)定處理后的藥材,加水適量共研細,再加多量的水,攪拌,傾出混懸液,下沉部分再按上法反復操作數(shù)次,除去雜質,合并混懸液,靜置后,分取沉淀,干燥,研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