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古籍
  • 袁氏世范 世范卷下 治家·田界宜分明

    作者: 《袁氏世范》袁采
      「原文」人有田園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異居分析之初,置產(chǎn)制賣之際,尤不可不仔細(xì)。人之爭訟多由此始。且如田畝,有因地勢不平,分一丘為兩丘者;有欲便順并兩丘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為田,又有以田為屋基園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雖有經(jīng)界圖籍,壞爛不存者多矣。況又從而改易,不經(jīng)官司、鄰保驗(yàn)證,豈不大啟爭端?人之田畝,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莫令傾倒,人之屋基園地,若及時(shí)筑疊垣墻,才損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溝塹,才損即修,有何爭訟?惟其鹵莽,傾倒,修治失時(shí),屋基園地止用籬圍,年深壞爛,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猶可辨明,間有以木、以石、以坎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為界,而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嘗不啟紛紛不決之訟也。至于分析,止憑鬮書,典買止憑契書,或有鹵莽,該載不明,公私皆不能決,可不戒哉!間有典買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稱說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有司,自正其罪矣?!  缸g文」有田園山地的人家,一定要把地界標(biāo)明。在分家另過、置買田產(chǎn)、典賣土地的時(shí)候,尤其更要弄清楚地界。因?yàn)槿藗兇蚬偎径鄶?shù)是由于地界不清楚而引起的。而且,如果有的田地,因?yàn)榈貏莶黄揭环譃槎?,有的由于方便順?dāng)合二為一了,有的把房屋基地當(dāng)成田地了,又有的把田地改成房屋基園地了,有的改移街、路和水溝的。官府對(duì)此種情況雖然有界圖籍記載,但是,由于年久腐爛不存在的很多。況且有人不經(jīng)過官府和有關(guān)當(dāng)差驗(yàn)證改變了原來土地的街道、路線和水溝走向,這無疑又引起了更大的爭端?有的田地在地勢高處的,如果經(jīng)常修建田界,不要讓他倒塌,有的房屋基地,如果能夠及時(shí)修筑垣墻,隨時(shí)有損壞,隨時(shí)修補(bǔ),有的山林,如果講清了以溝塹為界,一有損壞,馬上修好,還有什么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打官司呢?只有那些粗魯、莽撞之人,田界雖然毀壞了,卻不及時(shí)修復(fù),房屋基地僅用籬笆圍住,年久失修造成壞爛,因而侵占。山林如果用作分水嶺,還可以分辯清楚,間隔著木、石和溝坎為界的,由于年久而不存在,便無法辨認(rèn)清楚了。還有以坑為界,由于坑外又有了一個(gè)與其相似的坑,也無法辨清,這些情況何嘗不引起議而不決的官司。至于分家另立,只憑鬮書,典賣財(cái)產(chǎn)只憑契約。有時(shí)疏忽,該載的不詳細(xì),官府判斷,怎能不引以為戒呢!間或有人典買山地,希望山界有界阻不明晰的地方,所以在原契約上寫明界限不明,乘機(jī)吞占別人的田產(chǎn),這是小人的算計(jì)。如果遇到清明之官,自然要追究他的罪責(zé)。

      「評(píng)析」“好朋友要清算賬”,說的是朋友之間往來賬目一定要清楚。推而廣之。國與國的界限要分明,家與家的田界要清楚,否則將造成國之不和,家之不睦,爭斗必然興焉。英國殖民者給中印留下了一條不明界限的“麥克馬洪線”引發(fā)了多少事端。后來治家,治國者要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