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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源流論 卷上·病有鬼神論
作者:
《醫(yī)學源流論》徐大椿
人之受邪也,必有受之之處,有以召之,則應者斯至矣。夫人精神完固,則外邪不敢犯,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虧,則侮之者斯集。凡疾病有為鬼神所憑者,其愚魯者,以為鬼神實能禍人;其明理者,以為病情如此,必無鬼神,二者皆非也。夫鬼神,猶風寒暑濕之邪耳。衛(wèi)氣虛則受寒,榮氣虛則受熱,神氣虛則受鬼。蓋人之神屬陽,陽衰則鬼憑之,《內經》有五臟之病,則現五色之鬼?!峨y經》云:脫陽者見鬼。故經穴中有鬼床、鬼室等穴。此諸穴者,皆賴神氣以充塞之。若神氣有虧,則鬼神得而憑之,猶之風寒之能傷人也。故治寒者壯其陽,治熱者養(yǎng)其陰,治鬼者充其神而已。其或有因痰因思因驚者,則當求其本而治之。故明理之士,必事事窮其故,乃能無所惑而有據。否則執(zhí)一端之見,而昧事理之實,均屬憒憒矣。其外更有觸犯鬼神之病,則祈禱可愈。至于冤譴之鬼,則有數端,有自作之孽,深仇不可解者;有祖宗貽累者;有過誤害人者,其事皆鑿鑿可征。似儒者所不道,然見于經史,如公子彭生、伯有之類甚多,目睹者亦不少,此則非藥石祈禱所能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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