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治外感,必知邪氣之變態(tài);治內(nèi)傷,必知臟腑之情性。治六淫之病,如逐外寇,攻其客,毋傷及其主,主弱則客不退矣;治七情之病,如撫亂民,暴其罪,必兼矜其情,情失則亂不正矣。
營道者,知其雄,守其雌;制方者,知其奇,守其正。
攻除陳積之藥,可峻而不可 ,宜專而不宜泛; 則急過病所,泛則搏擊罕中,由是堅壘如故,而破殘已多,豈徒無益而已哉?
母之與子,氣本相通。母旺則及其子,子旺亦氣感于母。故《刪繁論》云∶肝勞病者,補心氣以益之。余臟皆然。則不特“虛則補其母”一說已也。
陽與陰反,然無陰則陽不見矣;邪與正反,然無正則邪不顯矣。是以熱病飲沸湯而不知熱,痿痹手足反無痛者,陰盛而無與陽忤,正衰而不與邪爭也。如是者,多不可治。
木、火有相通之妙,金、水有相涵之益。故不特木能生火,而火亦生木;不特金能生水,而水亦生金。水之生金,如珠之在淵;火之生木,如花之含日。
(公元 1830 年)清.王清任(勛臣)著。二卷。作者從訪驗尸體后所見,提出對于臟腑解剖的己見。并載自定義方劑、及附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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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感,必知邪氣之變態(tài);治內(nèi)傷,必知臟腑之情性。治六淫之病,如逐外寇,攻其客,毋傷及其主,主弱則客不退矣;治七情之病,如撫亂民,暴其罪,必兼矜其情,情失則亂不正矣。
營道者,知其雄,守其雌;制方者,知其奇,守其正。
攻除陳積之藥,可峻而不可 ,宜專而不宜泛; 則急過病所,泛則搏擊罕中,由是堅壘如故,而破殘已多,豈徒無益而已哉?
母之與子,氣本相通。母旺則及其子,子旺亦氣感于母。故《刪繁論》云∶肝勞病者,補心氣以益之。余臟皆然。則不特“虛則補其母”一說已也。
陽與陰反,然無陰則陽不見矣;邪與正反,然無正則邪不顯矣。是以熱病飲沸湯而不知熱,痿痹手足反無痛者,陰盛而無與陽忤,正衰而不與邪爭也。如是者,多不可治。
木、火有相通之妙,金、水有相涵之益。故不特木能生火,而火亦生木;不特金能生水,而水亦生金。水之生金,如珠之在淵;火之生木,如花之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