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到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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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到之見。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論病之原,以內(nèi)傷、外感四字括之。論病之情,則以寒熱、虛實、表里、陰陽八字統(tǒng)之。而論治病之方,則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溫、補八法盡之。蓋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百法備焉。病變雖多,而法歸于一。此予數(shù)十年來,心領(lǐng)神會,歷試而不謬者,盡見于八篇中矣。學者誠熟讀而精思之,于以救濟蒼生,亦未必無小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