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釋名」亦名紅花、黃藍。
「氣味」(花)辛、溫、無毒。
「主治」
1、風疾兼腹內(nèi)血氣痛。用紅花一兩,分為四份。先取一份以酒一升,煎成一杯半,一次服下。不止,再服。
2、一切腫疾。用紅花熟搗取汁服。
3、喉痹壅塞。用紅花搗爛,取汁一小升服下,病愈為止。冬月無花,可用干花浸濕壓汁煎服。
4、胎死腹中,或胎衣不下。用紅花煮酒服。
5、產(chǎn)后血暈。用紅花一兩研細,分作二服,每服以酒二碗煎成一碗送下。
6、耳出水。用紅花三錢半、枯礬五錢,共研為末,先用棉花把耳擦凈,然后把藥末吹入耳內(nèi)。無花則用枝葉為末亦可。有的處方只用紅花一味,不用枯礬。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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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亦名紅花、黃藍。
「氣味」(花)辛、溫、無毒。
「主治」
1、風疾兼腹內(nèi)血氣痛。用紅花一兩,分為四份。先取一份以酒一升,煎成一杯半,一次服下。不止,再服。
2、一切腫疾。用紅花熟搗取汁服。
3、喉痹壅塞。用紅花搗爛,取汁一小升服下,病愈為止。冬月無花,可用干花浸濕壓汁煎服。
4、胎死腹中,或胎衣不下。用紅花煮酒服。
5、產(chǎn)后血暈。用紅花一兩研細,分作二服,每服以酒二碗煎成一碗送下。
6、耳出水。用紅花三錢半、枯礬五錢,共研為末,先用棉花把耳擦凈,然后把藥末吹入耳內(nèi)。無花則用枝葉為末亦可。有的處方只用紅花一味,不用枯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