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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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湯〕重舌,附舌下近舌根生,形如舌而小,謂之重舌。其著舌下如此者名重舌,其著頰里及上 如此者,名重 。其著齒齦上如此者,名重齦。皆刺之出血可也。
治法,用苦竹瀝漬黃柏末,點舌上,如不愈,后用真蒲黃敷之,不過三次愈。(用真蒲黃微炒,紙鋪地上出火氣,研細,每挑些糝舌下,更以溫水蘸熟帛裹指,輕輕按之,按罷摻藥。)
馬牙硝涂舌下,日三度。先用新水揉口并舌上下,后用皂莢針燒灰,入腦子少許,每用半字,糝舌上下,出涎、立效。(亦治木舌。)燒烏賊魚骨細研,和雞子黃,敷喉及舌上。亂發(fā)灰細研,以半錢敷舌下,日不住用之。桑白皮煮汁涂乳,飲之。
〔張〕烏魚散治小兒重舌。
烏魚骨(一兩) 蜣螂(燒灰) 蒲黃(各五錢) 枯白礬(二錢五分)
上為極細末,用雞子黃謂。涂舌下。咽津無妨。
青液散治小兒重舌及口瘡。
青黛 樸硝(各一錢) 龍腦(一字)
上為細末,用蜜調。鵝翎蘸少許,敷之。
當歸連翹湯治小兒心脾有熱,致生重舌。
當歸尾 連翹 川白芷(各三錢) 大黃(煨) 甘草(各一錢)
上 咀。用水一盞煎,食前服。
一捻金散治小兒重舌及木舌。
雄黃(二錢) 硼砂(一錢) 腦子(少許) 甘草(半錢)
上為細末。干摻舌上,或用蜜湯調,鵝翎刷,咽。
綠袍散治重舌及滿口內外瘡毒,咽膈不利。
薄荷葉(去老梗) 荊芥穗(二味各五錢) 青黛 玄明粉 硼砂(三味各二錢半) 百藥煎甘草(二味各三錢)
上銼、焙為末,除玄粉、硼砂二味,在乳缽內細杵,同前藥末再杵勻。用一字至半錢,干點舌上,令其自化,或新汲水入蜜,調點舌上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