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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豬肉本無毒,其野田間放,或食雜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則有毒。人食之,則毒瓦斯攻臟,故令人吐利,困悶不安。
《審視瑤函》(公元 1644 年)明.付仁宇(允科)[傅仁宇]著。六卷,首一卷。 先總論,次方論。論述 108 證及其治法方劑,并述眼科手術(shù)方法,附有醫(yī)案、圖說、歌括。
(公元 1615 年)明.龔?fù)①t(子才、云林)著。十卷,分為十集。首集為診治諸論,次為諸病的辨證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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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豬肉本無毒,其野田間放,或食雜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則有毒。人食之,則毒瓦斯攻臟,故令人吐利,困悶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