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溫病者,是冬時嚴(yán)寒,人有觸冒之,寒氣入肌肉,當(dāng)時不即發(fā),至春成病,得暖氣而發(fā),則頭痛壯熱,謂之溫病。又冬時應(yīng)寒而反溫,其氣傷人,即發(fā)成病,使人頭痛壯熱,謂之冬溫病也。其下利者,是腸胃宿虛,而感于溫?zé)嶂?,熱氣入于腸胃,與水谷相搏,腸虛則泄,故下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