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靈素節(jié)注類編》 五運圖解

    作者: 未知

    自太始初分,陰陽析位,雖五運之象,昭于五天,然尚有月建之法,及十二肖之說,則立運之法,因是又一理。

    月建者,單舉正月為法。如甲己之歲,正月首建丙寅,丙者火之陽,火生土,故甲己為土運;乙庚之歲,正月首建戊寅,戊者土之陽,土生金,故乙庚為金運;丙辛之歲,正月首建庚寅,庚者金之陽,金生水,故丙辛為水運,丁壬之歲,正月首建壬寅,壬者水之陽,水生木,故丁壬為木運;戊癸之歲,正月首建甲寅,甲者木之陽,木生火,故戊癸為火運。此五運生于正月之建者也。

    十二肖者,謂十二宮中,惟龍善變,而屬辰位,凡十干起甲,但至辰宮,即隨其所遇之干,而與之俱變矣。

    如甲己干頭,起于甲子,至辰屬戊,戊為土,此甲己之所以化土也;乙庚干頭,起于丙子,至辰屬庚,庚為金,此乙庚之所以化金也;丙辛干頭,起于戊子,至辰屬壬,壬為水,此丙辛之所以化水也;丁壬干頭,起于庚子,至辰屬甲,甲為木,此丁壬之所以化木也;戊癸干頭,起于壬子,至辰屬丙,丙為火,此戊癸之所以化火也。

    此又五運之遇龍而變者也。

    又一說謂甲剛木,克己柔土為夫婦,而成土運;乙柔木,嫁庚剛金,而成金運;丁陰火,配壬陽水,而成木運;丙陽火,娶辛柔金,而成水運;戊陽土,娶癸陰水,而成火運。

    此三說者,義各不同,今并存之,以備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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