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生寶鑒》(公元 1343 年)元.羅天益(謙甫)著。二十四卷,補遺一卷。內容為“藥誤永鑒”、“名方類集”、“藥類法象“、“醫(yī)驗紀述”。補遺主要論述外感、傷寒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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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寶鑒》(公元 1343 年)元.羅天益(謙甫)著。二十四卷,補遺一卷。內容為“藥誤永鑒”、“名方類集”、“藥類法象“、“醫(yī)驗紀述”。補遺主要論述外感、傷寒等證。
(公元 752 年)唐.王燾著。四十卷。搜集唐以前的許多醫(yī)藥著作,編為 1104 門,載方 6000 有余,是重要的中醫(yī)著作之一。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仲景作論大法,六經各立病機一條,提揭一經綱領,必擇本經至當之脈癥而表章之。六經雖各有表癥,惟太陽主表,故表癥、表脈,獨太陽得其全。如脈浮為在表,太陽象三陽,其脈氣浮而有力,與陽明之兼長大,少陽兼弦細,三陰之微浮者不侔矣。頭項主一身之表,太陽經絡營于頭,會于項,故頭連項而強痛,與陽明頭額痛、少陽頭角痛者少間矣。惡寒為病在表,六經雖各惡寒,而太陽應寒水之化,故惡寒特甚,與陽明二日自止、少陽往來寒熱、三陰之內惡寒者,懸殊矣。后凡言太陽病者,必據(jù)此條脈癥。如脈反沉,頭不痛,項不強,不惡寒,是太陽之變局矣。
仲景立六經總綱法,與《內經·熱論》不同。太陽只重在表癥、表脈,不重在經絡主病??粗T總綱,各立門戶,其意可知。
太陽病,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風為陽邪,風中太陽,兩陽相搏,而陰氣衰少。陽浮故熱自發(fā),陰弱故汗自出。中風,惡風,類相感也。
風性散漫,脈應其象,故浮而緩。若太陽初受病,便見如此脈癥,即可定其名為中風而非傷寒矣。如寒風太厲,中之重者,或汗不出而脈反緊,其內癥必煩躁,與下傷寒之嘔逆有別。
太陽病,或已發(fā)熱,或未發(fā)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太陽受病,當一二日發(fā),故有即發(fā)熱者,或有至二日發(fā)者。蓋寒邪凝斂,熱不遽發(fā),非若風邪易于發(fā)熱耳。
然即發(fā)熱之遲速,則其人所稟陽氣之多寡,所傷寒邪之淺深,因可知矣。然雖有已發(fā)、未發(fā)之不齊,而惡寒、體痛、嘔逆之癥,陰陽俱緊之脈先見,即可斷為太陽之傷寒,而非中風矣。惡寒本太陽本癥,而此復言者,別于中風之惡寒也。中風因見風而兼惡寒,傷寒則無風而更惡寒矣。寒邪外束,故體痛,寒邪內侵,故嘔逆。寒則令脈緊,陰陽指浮沉而言,不專指尺寸也。然天寒不甚,而傷之輕者,亦有身不疼、脈浮緩者矣。
太陽病,發(fā)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太陽病而渴,是兼少陰矣。然太、少兩感者,必惡寒而且煩滿,今不煩滿,則不涉少陰,反不惡寒,則非傷寒而為溫病矣。溫病內外皆熱,所以別于中風、傷寒之惡寒發(fā)熱也。此條不是發(fā)明《內經》“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義,乃概言太陽溫病之癥如此。若以春溫釋之,失仲景之旨矣。夫太陽一經,四時俱能受病,不必于冬。人之溫病,不必因于傷寒。且四時俱能病溫,不必于春。推而廣之,則六經俱有溫病,非獨太陽一經也。
發(fā)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
此正與《內經》伏寒病溫不同處。太陽中暑,亦有因于傷寒者,雖渴而仍惡寒。太陽溫病,反不惡寒而渴者,是病根不因于寒,而因于風。發(fā)熱者,病為在表,法當汗解,然不惡寒,則非麻黃桂枝所宜矣。風與溫相搏,發(fā)汗不如法,風去而熱反熾。灼熱者,兩陽相熏灼,轉屬陽明之兆也。
太陽病,關節(jié)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濕痹。
上條不惡寒,是太陽變癥;此條脈沉細,是太陽變脈??适巧訇幇Y,沉細是少陰脈,太陽、少陰為表里,故脈癥相似也。然濕自內發(fā),與外感不同。濕傷于下,與傷上者不同。故同為太陽受病,而脈癥與總綱異耳。濕流骨節(jié),故疼痛;太陽之氣不宣,故煩;濕氣痹閉而不行,故脈應其象而沉細。太陽之脈,從風則緩,從寒則緊,從濕則細,傷上則浮,傷下則沉。當因癥而合脈,勿據(jù)脈而斷癥。如病發(fā)熱、頭疼,脈當浮反沉,是表癥得里脈,故謂之反。如發(fā)汗多,因致痙而沉、細,與夏月中暑而弦、細、芤、遲,皆因癥而然,不得概謂之反。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巳、午為陽中之陽,故太陽主之,至未上者,陽過其度也。人身陰陽,上合于天,天氣至太陽之時,人身太陽之病得藉其主氣而解,此天人感應之理也。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欲自解,便寓不可妄治意。諸經皆有煩,而太陽更甚,故有發(fā)煩、反煩、更煩、復煩、內煩等癥。蓋煩為陽邪內擾,汗為陽氣外發(fā),浮為陽盛之脈,脈浮則陽自內發(fā),故可必其先煩,見其煩必當待其有汗,勿遽妄投湯劑也。汗出則陽勝,而寒邪自解矣。若煩而不得汗,或汗而不解,則審脈定癥,麻黃、桂枝、青龍,隨所施而恰當矣。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言未解便有當解意,停者相等之謂。陽脈微二句,承上之詞,不得作三段看。太陽病,陽浮而陰弱,是陽強也。今陽脈微即是陰陽俱停,病雖未解,已是調和之脈,其解可知矣。脈但浮者,為陽盛,必先煩而有汗;陽脈微者,為陽虛,必先振栗而汗出。振栗是陰津內發(fā)之兆,汗出是陽氣外發(fā)之征也,此陰陽自和而愈,可勿藥矣。但陰脈微而陽脈仍浮,陽氣重可知。與風寒國中之脈雖同,而熱久汗多,津液內竭,不得更行桂枝湯,亦不得執(zhí)太陽禁下之定法矣。表病亦有因里實而不解者,須下之而表自解。若欲下之,有躊躇顧慮之意。宜者,審定之詞。以其胃不調而氣不承,故宜之。
此條是桂枝湯變局。陽已微,須其自汗;陽尚存,當知調胃。以太陽汗多,恐轉屬陽明。
太陽病,下之而不愈,因復發(fā)汗,此表里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復下之。
太陽病,只得個表不和,初無下癥,其里不和,多由汗下倒施而得也。表里俱虛,指妄汗下亡津液言。其陽邪仍實,故表里不解。冒者如有物蒙蔽之狀,是欲汗之兆也。因妄下后陽氣怫郁在表,汗不得遽出耳。待汗出冒自解,然但得個表和。其津液兩虛,陽已實于里,故里仍未和。里癥既得,然后下之,此雖復下,治不為逆矣。
問曰∶“病有戰(zhàn)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zhàn)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fā)戰(zhàn),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若脈浮而數(shù),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fā)戰(zhàn)也。”戰(zhàn),即振栗之謂。治病必求其本,本者,其人平日稟氣之虛實。緊者急也,與“數(shù)”同而有別,蓋有虛實之分焉。又必按之芤不芤,而虛實之真假畢具。
問曰∶“病有不戰(zhàn)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經發(fā)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zhàn)不汗出而解也。”內無津液,安能作汗?戰(zhàn)由汗發(fā),無汗故不戰(zhàn)也。復用“此”字須著眼∶妄治之后,內無津液,陰陽豈能自和?必當調其陰陽,不然,脈微則為亡陽,將轉成陰癥矣。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shù)而微,病患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脈數(shù)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不汗出也?!泵}而浮數(shù),今三日而轉微,身初發(fā)熱,今三日而身涼,即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為欲愈之義也。此傷寒本輕,不須合六七日之期,亦不必再求其有汗,夜半時陽得陰,則余邪盡解矣。此微與前條不同,因未曾妄治,津液未亡,故三日自解。陰平陽秘,不須汗出也,正教人不當妄汗耳。
上論太陽脈癥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