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葳蕤(二兩)石膏(三分末綿裹)白薇(二兩)麻黃(二兩去節(jié))獨(dú)活(二兩)芎(二兩)杏人(二兩去皮尖兩人)甘草(二兩炙)青木香(二兩如無可用麝香一分代之)上九味。切。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三服。取汗。若一寒一熱者。加樸硝一分。及大黃一二兩。下之一方。有葛根二兩。
琥按上主療云。春月中風(fēng)傷寒。則知傷寒。不但指冬月嚴(yán)寒之時矣。曰頭眩痛。腰背強(qiáng)。此太陽病也。曰胸內(nèi)疼。
心胸痞。結(jié)滿。此兼陽明病也。曰喉咽干。舌強(qiáng)。此兼太陰少陰病也。凡此者。皆由風(fēng)寒之邪。郁于肌表。邪熱不散。
內(nèi)傳陰經(jīng)。未入于府。猶為可汗之時。故用上湯。分三服以取汗。若一寒一熱者。乃表寒未除。里熱已極也。加硝黃以下之。與仲景用大柴胡湯同義。又按青木香。李氏綱目云。南木香。即今廣木香也。斯言大謬之極。愚用青木香。乃另是一種草根。形如烏藥。其色微青。味苦辛而氣清涼。最能發(fā)散風(fēng)熱。想梁時陶隱居。所云。青木香者。即此一種藥也。
陳氏不察。而云如無。以麝香代之??址菧?zé)嶂C所宜。若用麝香。是大失制方之義。
朱奉議云。桂枝湯。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時行之。無不應(yīng)驗(yàn)。江淮間。惟冬及春。可行之。自春末。及夏至以前。
桂枝證。加黃芩一分。謂之陽旦湯。夏至后。有桂枝證。可加知母半兩。石膏一兩。或加升麻一分。若病患素虛寒者。
正用古方。不在加減也。
(公元 588 年)劉宋,雷斅著。三卷。是論述藥物加工制作的專書。原書已佚,其內(nèi)容散見于《證類本草》中,近人有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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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蕤(二兩)石膏(三分末綿裹)白薇(二兩)麻黃(二兩去節(jié))獨(dú)活(二兩)芎(二兩)杏人(二兩去皮尖兩人)甘草(二兩炙)青木香(二兩如無可用麝香一分代之)上九味。切。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三服。取汗。若一寒一熱者。加樸硝一分。及大黃一二兩。下之一方。有葛根二兩。
琥按上主療云。春月中風(fēng)傷寒。則知傷寒。不但指冬月嚴(yán)寒之時矣。曰頭眩痛。腰背強(qiáng)。此太陽病也。曰胸內(nèi)疼。
心胸痞。結(jié)滿。此兼陽明病也。曰喉咽干。舌強(qiáng)。此兼太陰少陰病也。凡此者。皆由風(fēng)寒之邪。郁于肌表。邪熱不散。
內(nèi)傳陰經(jīng)。未入于府。猶為可汗之時。故用上湯。分三服以取汗。若一寒一熱者。乃表寒未除。里熱已極也。加硝黃以下之。與仲景用大柴胡湯同義。又按青木香。李氏綱目云。南木香。即今廣木香也。斯言大謬之極。愚用青木香。乃另是一種草根。形如烏藥。其色微青。味苦辛而氣清涼。最能發(fā)散風(fēng)熱。想梁時陶隱居。所云。青木香者。即此一種藥也。
陳氏不察。而云如無。以麝香代之??址菧?zé)嶂C所宜。若用麝香。是大失制方之義。
朱奉議云。桂枝湯。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時行之。無不應(yīng)驗(yàn)。江淮間。惟冬及春。可行之。自春末。及夏至以前。
桂枝證。加黃芩一分。謂之陽旦湯。夏至后。有桂枝證。可加知母半兩。石膏一兩。或加升麻一分。若病患素虛寒者。
正用古方。不在加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