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要藥分劑》 自序

    按徐之才曰。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十種。是藥之大體。而本經(jīng)不言。后人未述。凡用藥者。審而詳之。則靡所遺失。誠哉是言也。內(nèi)經(jīng)發(fā)揮宣通等義亦甚時不可治熱。熱有時不可治寒。訾為背謬。因去寒熱而增升降二劑。夫繆之訾陶。其說良是。

    但即升降二義繹之。十劑中如宣輕則兼有升義。瀉滑則兼有降義且諸藥性。非升即降?;蚩缮山?。或升多降少?;蛏俳刀唷e無不升不降專為宣通等性者。則升降二字可以概群藥。

    不得另立二門次于十劑后。宜之才以十劑為藥之大體。靡所遺失也。自神農(nóng)著本經(jīng)。歷代藥性書。悉以草木金石等依類相次。讀者幾忘十字之義。并忘藥有此十種之性。宜其制方用藥。

    相反相戾。錯雜以出之也。余輯是書援據(jù)十劑以分門類。非敢好異。欲閱者曉然于藥之各有其性。因各有其用。庶臨癥時可無背云爾。

    沈金鰲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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