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黃帝內經靈樞集注》 經別第十一

    作者: 張志聰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聞人之合于天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jié)。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

    此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請問其離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問也。此粗之所過。上之所息也。請卒言之。

    此論十二經脈。十五大絡之外。而又有經別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陰陽者。創(chuàng)建六陰六陽以合諸經。諸經者。十二經脈。十二大絡。十二經別也。六律分立陰陽。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節(jié)。十二時。合地之十二經水。人之十二經脈。此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也。夫六臟脈屬臟絡腑。六腑脈屬腑絡臟。此榮血之流行于十二經脈之中。然經脈之外。又有大絡。大絡之外。又有經別。

    是以粗工為易。而上工之所難也。離合者。謂三陽之經。別離本經而合于三陰。三陰之經。別離本經而合于三陽。此即繆刺篇所當巨刺之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按、上章之所謂別者。言十二經脈之外。而有別絡。此章之所謂別者。言十二經脈之外。而又有別經。此人之所以生此陰陽血氣。病之所以成是動所生。及大絡之奇病。經別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經刺繆刺巨刺也。所生之經絡多歧。所成之病證各別。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難也。尚御公曰。五臟為陰。六腑為陽。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本篇以六腑應六律。以合陰陽諸經。蓋五臟內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經脈。故曰五臟六腑之所以應天道。朱永年曰。五營運論云。在臟為肝。在體為筋。在臟為肺。在體為皮。是五臟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臟篇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是五臟內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臟六腑。雌雄相合。離合之道。通變無窮。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寥廓。肇基化元。布氣真靈。總統(tǒng)坤元。蓋太始太虛者。乃空玄無極之境。

    由無極而生太極。太極而分兩儀。人雖本天地所生。而統(tǒng)歸于天道。

    足太陽之正。別入于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于肛。屬于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

    直者從膂上出于項。復屬于太陽。此為一經也。足少陰之正。至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椎出屬帶脈。直者系舌本。復出于項。合于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此足太陽與足少陰為一合也。正者。謂經脈之外。別有正經。非支絡也。足太陽之正。從經脈而別入于中。其一道者。經別之又分兩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腸之魄門。別入于肛者。別從肛門而入屬于膀胱。散之腎。復循脊膂上行。當心而散。其直行者。從背膂上出于項。復屬于太陽之經脈。此為一經別也。蓋從經而別行。復屬于太陽之經脈。故名經別。謂經脈之別經也。足少陰之正。至中。別走于太陽之部分。而與太陽之正相合。上行至腎。當脊之十四椎處。外出而屬于帶脈。其直行者。從腎上系舌本。復出于項。與太陽上出于項之經。正相合于項間。以為一合也。陰陽離合論曰。陽予之正。陰為之主。少陰之上。名曰太陽。

    太陰之前。名曰陽明。厥陰之表。名曰少陽。謂陽乃陰與之正。而陰為之主。陽本于陰之所生。故曰成以諸陰之別。謂三陽之經正。合于三陰。以成手足三陰之經別。此三陽乃歸于三陰之正。故曰皆為正也。是以三陽之別。外合于三陰之經。而內合于五臟。三陰之別。只合三陽之經。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經脈之榮氣流行。六陰脈屬臟絡腑。六陽脈屬腑絡臟。本篇三陰之經別。

    上至腎屬心走肺。而皆不絡于六腑。又如足太陽之脈。循膂絡腎。膀胱之經別。則別入于肛。屬膀胱。散之腎。足少陰腎脈。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經別至中。別走太陽而上至腎。又出屬帶脈。而復出于項。手少陰心脈。起于心中。出絡心系。下膈絡小腸。其經別入于淵液兩筋之間。屬于心。

    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于胸中。出屬心包。下膈歷絡三焦。而經別下淵液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

    手太陰肺脈。起于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其經別入淵液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此經脈與經別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馬氏以正為正經。宜經脈篇之直行者相合。別者為絡。

    宜與經脈篇之其支者其別者相合。噫。經脈血氣之生始出入。頭緒紛紜。不易疏也。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于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里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陽于目外。足厥陰之正。別跗上。上至毛際。合于少陽。

    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按、足少陽之脈。起于目銳。循頭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陽之別。繞髀上行。至目銳。而合于少陽之經。是經脈與經別。交相逆順而行者也。足厥陰之正。別行于跗上。上至毛際。而合少陽。

    與少陽之別。合而偕行。此為二合也。尚御公曰。與陽俱行。謂三陰之別。合于三陽之別俱行。而陽別成諸陰之別矣。故曰成以諸陰之別。諸、語助辭。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屬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額顱。還系目系。

    合于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于陽明。與別俱行。上結于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股內為髀。伏兔后為髀關。足陽明之正。從足跗而上至髀。從腹胸而上行頭面。合手陽明之經脈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間。蓋亦與經脈相逆順而行也。足太陰之正。別經脈而走陽明之髀分。與陽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結于喉。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于淵液兩筋之間。屬于心。上走喉嚨。出于面。合目內。此為四合也。

    陰陽系日月論曰。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于人也。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

    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手太陽之正指地者。謂手之太陽。下合于足太陽也。蓋在臟腑十二經脈。有手足之分。論陰陽二氣。只有三陰三陽。而無分手與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陽。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陰之正。

    上出于面。亦與足太陽相合于目內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陽少陰。皆屬于火。天一生水。地二生火?;鹕纤隆j庩柣ソ?。故手太陽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陰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經。

    論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歸于先天。合為一氣。故人之臟腑經脈。所以應天道也。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于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液三寸。

    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后。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少陽、初陽也。從陰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陽之正者。謂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謂足合于手也。論少陽心主二經。則為六合。論陰陽之氣。只三合矣。巔乃督脈之會。督脈應天道之環(huán)轉一周。故從巔而別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淵液。膽經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別經脈而下行于淵液之分。下淵液三寸。以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上出耳后。合少陽經別于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于肺。上循喉嚨。入缺盆。合于陽明也。手太陰之正。別入淵液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六合也。

    手陽明之正。從手之經脈。循膺乳間而別行。上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于肺。復上循喉嚨。出缺盆。而與手陽明之經脈相合也。手太陰之正。別經脈于天府云門之際。入淵液之分。行太陰之前。入走肺。于當心處散之太陽。復上出缺盆。循喉嚨。與少陽之正相合。此為六合也。夫陰陽六合。始于足太陽。而終于手太陰。復散之太陽。蓋亦周而復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為水府。肺者。太陰也。皆積水也。始于足太陽。而終于手太陰。周而復始。應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氣環(huán)轉之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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