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素問·腹中論》帝曰∶夫子數(shù)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石藥發(fā)癲,芳草發(fā)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愿聞其說。岐伯曰∶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帝曰∶何以然?岐伯曰∶大熱氣 悍,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內(nèi)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熱中、消中,本由膏粱濃味蘊釀而成,乃有上中下消之分,虛實之異,故當禁膏粱濃味也。芳草雖可祛穢消腐,而香散以耗津液,石藥如石膏、芒硝之類,雖可清熱,而質(zhì)重傷脾,脾已困于濃味,不任再傷,故治消病,非緩心和平之人,不可以服此二藥,以其病氣 悍,而藥氣又急疾堅勁,則格斗于中而傷脾土。土惡木者,故服此藥者,必至甲乙木旺之日時,病不加重,方可更論治法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
第69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gòu)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衛(wèi)生部部務(wù)會議討論通過,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陳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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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腹中論》帝曰∶夫子數(shù)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石藥發(fā)癲,芳草發(fā)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愿聞其說。岐伯曰∶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帝曰∶何以然?岐伯曰∶大熱氣 悍,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內(nèi)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熱中、消中,本由膏粱濃味蘊釀而成,乃有上中下消之分,虛實之異,故當禁膏粱濃味也。芳草雖可祛穢消腐,而香散以耗津液,石藥如石膏、芒硝之類,雖可清熱,而質(zhì)重傷脾,脾已困于濃味,不任再傷,故治消病,非緩心和平之人,不可以服此二藥,以其病氣 悍,而藥氣又急疾堅勁,則格斗于中而傷脾土。土惡木者,故服此藥者,必至甲乙木旺之日時,病不加重,方可更論治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