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柴胡八兩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升(洗) 生姜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劈)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方見前)
干嘔,吐逆,吐涎沫,半夏干姜散主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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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八兩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升(洗) 生姜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劈)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方見前)
干嘔,吐逆,吐涎沫,半夏干姜散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