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傷科匯纂》 血虛

    《可法良規(guī)》云∶凡傷損筋糜肉爛,膿血大瀉,陽亦隨陰而走,元氣喪敗,理勢必然,氣血不虛者鮮矣。智者審之!

    又云∶凡傷損之癥,遍身作癢,或搔破如瘡疥,此血不營于肌腠,當作血虛治之;不應補其氣。亦有愈后身起白屑,落而又起,或有如布帛一層,隔于肌膚,乃氣血俱虛,不能營于腠理,宜大補氣血為主;若作風邪治之,誤矣。

    又云∶凡傷損之癥,肢體麻木,若口眼如常,腰背如故,而肢體麻木者,氣虛也。蓋血氣虛,故血虛之人,肢體多麻木,此是陰虛火動而變癥,實非風也,當用升陽滋陰之劑;若作風治,兇在反掌。

    又云∶凡傷損之癥,貴乎大補氣血,則腐肉易于潰爛,瘡口易于生肌。每見治者,不知虧損,往往多用十宣散,又以方內(nèi)參、 、芎、歸為補益之劑,嫌其中滿,多用不過錢許;以濃樸、防己為清毒之藥,因其行散,動輒倍加。此何益于氣血,而欲責其速潰、速斂、速生肌乎。無怪其煩躁作渴,飲食益少,因之不起者眾矣。

    又云∶凡傷損之癥,不可輕服烏附等味,蓋其性味辛熱,恐助火以益其患。其平素有失血虛之人,雖在冬令,決不宜用,緣滯血得火而益?zhèn)幯没鸲婧?,運血得火而妄行,患肉得火而益壞。若人平素虛寒,或因病而陽氣脫陷者,則用之不在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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